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城中

税务局法律救济渠道公示

法律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1.申请人如对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城中区税务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受理地址柳州潭中东路26号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法制科

电话:5333750

2.申请人如对税务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其所属的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城中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受理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19号文源华都14栋2法制股

电话:2103271

二、行政诉讼:

申请人对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