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城中区
税务局法律救济渠道公示
法律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1.申请人如对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城中区税务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受理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26号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法制科
电话:5333750
2.申请人如对税务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其所属的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城中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受理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19号文源华都14栋2楼法制股
电话:2103271
二、行政诉讼:
申请人对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