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柳城县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柳城县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0条,在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未收到群众当场或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柳城县税务局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将相关责任落实到位。实施专人负责专人审核的方式上报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层层审核,确保保密窗口严而有力。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发文时严格填写公开属性,属性为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发文即公开”的原则,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2023年柳城县税务局累计推送线可视答疑51次;短信精准推送72000条;解答税企微信群问题450次;线下开展实体纳税人学堂22次,惠及纳税人1230户次;召开税企座谈会5次;走访纳税人300余户次,解决反馈纳税人意见建议20条。积极向纳税人传达和解读,有效提高政策牵引力。
(四)平台建设方面。着力打造信息公开平台,由专人负责平台运营,做到每周一更,保障平台内容信息建设丰盈。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协助市局开展信息宣传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柳城县税务局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2023年我局外出参加政务公开专题业务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7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柳城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仍存在问题,体现在:一是各部门对于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到位,不能积极提供最新信息。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加强,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三是对已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的探索,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学习不够系统。
下一阶段,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政府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同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将于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我局将组织专责人员开展学习,提高政策领悟力。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走近群众,了解群众所需要的涉税信息,再根据实际需求及时、全面向群众推送相关涉税信息动态,不断优化、充实主动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柳城县税务局尚无其他需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