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江区税务局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江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柳州市柳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柳州市柳江区税务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着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方面

柳州市柳江区税务局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在税务网页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规范性文件0件,目前已公开规范性文件共0件。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更正信息、意向公开、其他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0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认真学习上级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依法依规做好本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保障纳税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3年度柳州市柳江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和保密审核要求,严格做好保密审查,落实审查责任,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将相关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核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三审三校对”与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做好信息发布更新管理,定期开展网上政务公开自查,对照标准,逐项检查,及时发现网站栏目设置、内容更新等方面不足,并针对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评估通报指出的问题,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优化工作,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监督和绩效考核重点,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柳州市柳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明确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等各环节工作职责,加强跟踪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柳州市柳江区税务局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尚不够丰富,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还需加深等。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柳州市柳江区税务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完善、更细致:

一是提高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强化对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的公开和解读,及时更新网站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保证栏目内容的时效性,并定期开展抽查,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规范公开程序。严格落实好信息发布的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强化信息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三是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政府信息工作规则、规程和制度,强化岗位职责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四是加大公开力度。对纳税人普遍关心、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提高更新效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http://guangxi.chinatax.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江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马平路42号,邮编:545100,电话:0772-7210677,传真:0772- 7213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