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柳州市政务办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柳州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7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柳州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柳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开。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潭中东路26号,邮编:545001,电话:07725333665,传真:07725333638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柳州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柳州市国家税务局制发了相应文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柳州市国家税务局到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共配备了14名兼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二级一体的组织构架。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完善的制度体系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柳州市国家税务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近年来相继制定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绩效工作制度等11项制度,确立了税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公开形式、执行标准、工作程序。根据自治区国税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柳州市国家税务局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制定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工表,明确每一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使公开工作有据有序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根据税务领域“五公开”主体、内容、实现、方式等要素,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特别是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全部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并做到及时更新。

2.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于20171116日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1.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州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的管理,优化栏目和内容,设置柳州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有机衔接,达到2个平台信息共享,避免信息录入不对称现象发生。20171226日,新版广西国税门户网站群--柳州市国家税务局门户子网站上线运行,优化了页面、栏目设置,进一步提升了操作便利性,更贴近纳税人的需求。

2.积极探索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升级改版了“柳州国税”微信公众号,以服务创意大赛为载体,创作宣传精品,持续适时推出最新政策宣传和解读;团队化运作对外政策宣传和辅导,分层次设置专家坐席与24小时机器人问答结合,提供纳税人一对一的咨询服务;推广“征纳互动平台”,为纳税人量身打造,将服务与管理结合,为纳税人第一时间精准推送符合纳税人个性需求的最新税收政策及自身存在的税收风险提示,提供个性化服务。下辖的柳南区国家税务局、柳北区国家税务局等9个国家税务局都已开通政务微信,2017年通过政务微信发布政策解读、办税信息共计305条,极大方便了纳税人。

3.发挥办税服务厅作用。柳州市国家税务局将办税服务厅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打造智能管理办税服务厅。以纳税人、导税员、窗口人员、办税辅导员等为中心,研发智能管理系统,在柳北区国家税务局、阳和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配置“机器人税官”,集导税、咨询、涉税政策查询功能为一体,成为政务公开的新途径;为各办税服务厅配备了电视机、计算机、电子显示屏、局长信箱、公告要栏等设备,播放税收宣传片、办税指南、最新税收政策法规等事项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等信息,使政务公开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事项,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办税需求。

4.发挥局长信箱、政务公开联系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作用。柳州市国家税务局加强对12366热线电话的接线信息收集,对纳税服务数据、信息收集分析利用,了解纳税人及社会大众对税务公开的需求,选择纳税人咨询最多的问题,不定期针对当前重点工作,编印和发放税收宣传资料,让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通过开展“营改增大辅导”“纳税人课堂”“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政务公开日”等活动,有针对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2017年度,柳州市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处理的咨询量727个。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扎实抓好重点领域和涉及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按照中央、自治区、柳州市政府和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着力推进行政审批、税收政策、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审批公开

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做好简政放权工作。2017年柳州市国家税务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上级要求,对全市国税系统负责实施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自查和清理,形成柳州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明确了市级以及县级国家税务局的审批事项,并及时在柳州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等进行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听取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2017年,柳州市国税系统在国税门户网站“行政许可”栏目发布行政审批相关信息407条,“通知公告”栏目发布行政公告、通知等83条。规范审批行为,对柳州市国家税务局负责实施行政审批事项(7项)进一步梳理操作规范,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审批权限、审批时限、审批流程以及审批所需报送的资料等。同时,柳州市国家税务局全面公开税务行政许可目录及指南,将税务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和服务指南等在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予以公示,并及时做好动态调整。

(二)推进税收政策法规及解读

柳州市国家税务局树牢依法治税理念,主动公开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尤其对新出台的减税降负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网站发布、新媒体推送等工作。同时,文件公布时将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税务网站发布,方便社会公众查阅获取。在文件执行过程中,柳州市国家税务局密切跟踪舆情,对税务政策法规持续开展解读,为纳税人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围绕税收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运用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

2017年,柳州市国家税务局重点加大税收法制信息公开力度,围绕“深化税收改革、助力企业发展”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活动,以“营改增”政策大辅导为主线,以“便民办税”为导向,以“国、地税”联合为保障,以“税、校”共促,以“多媒体融合”形式,扩大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公开,继续做好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截止到目前,柳州市国家税务局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的政策法规类信息30条,柳州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62条。

(三)推进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信息公开

加大税收征管事项公开。充分利用“互联网+税务”的现代化手段,整合柳州市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技术渠道,通过对接“金三”系统、大数据系统等核心征管软件,提高执法数据利用效率,先以执法公示制度为突破口,柳州市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并及时发布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公告、限期申报公告、限期纳税公告、委托代征公告政务信息。同时,以实办案件需求为导向,建立国地税公检法“双边”“多边”联席协调机制和制度,多部门联合开展税收执法信息公开。

(三)推进纳税服务信息公开

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柳州市国家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及时发布办税指南、办税日历、办税地图及服务通知等涉税事项;积极推行“互联网+税务”,在营改增政策“微讲堂”,“国地税微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税企QQ群等新媒体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在各办税服务厅、网站放置二维码图标、发放“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宣传手册,纳税人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获知办理各项业务的资料准备、基本流程、表证单书、软件下载等信息内容,便于纳税人查阅及保存,有效地避免了纳税人因记录有误而重复往返办税服务厅。

推进重大服务举措公开。柳州市国家税务局加大公开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预约办税制、延时服务制和24小时自助办税等便民办税服务措施积极落实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推出的“轻松办税二十条”及“便利办税新十条”等重大服务举措。同时,扩大社会公众参与,走访纳税人“问计问需问谏”,问清症结、问透短板、问准需求、问来对策。

(五)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招投标信息公开

1.柳州市国家税务局属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执行的是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预算和财政决算,柳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布的是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2.柳州市国家税务局为中央预算单位,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关于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及中标公告已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中国招标投标网、中央政府采购网、柳州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国税局,柳州市政府关于舆情管理的工作要求,配备人员加强舆情管理,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的政府信息。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柳州市国家税务局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的政府信息为36条,其中规范文件类信息1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4条。柳州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45条,通过微信发布动态信息305条,通过各新闻媒体发表税务动态类新闻464篇。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1.每月5日前向“一中心两馆”报送上个月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便于社会公众查阅。

2.在柳州市17个办税服务厅(含政务中心国税窗口)设置税收政策查阅点,方便纳税人了解最新的国税政策信息。

3. 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在办税服务厅、网站放置二维码图标、发放“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宣传手册,纳税人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获知办理该项业务的资料准备、基本流程等信息,便于纳税人查阅及保存,有效地避免了纳税人因记录有误而重复往返办税服务厅。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及时更新了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网站下的柳州市国家税务局子站栏目内容,落实人员加强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日常巡查。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和上级机关要求,重点检查是否对陈旧信息进行及时调整更新;是否存在无内容的“死链接”、链接打不开或链接错误等问题,并指导、督促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开展此项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不存在应当公开却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复议申请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概念广,没有明确具体化解释,不易把握。随着经济的发展,纳税人的经营也逐步走向规范化,纳税人的素质不断提升,依法纳税促使纳税人对税务信息有更强烈迫切的知情需求,纳税人不再满足仅对税务重大事项决策和结果的知情,公众及纳税人更需要对税务权力运行过程知情与监督,而现行的税务信息公开,多数还停留在简单的政务事务公开和政策宣传或税收业务知识宣传的层面,税收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还需要通过更多形式的公开来实现。此外公开渠道方式和利用现代科技传媒手段有待进一步提高。

附件:柳州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