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了解到,为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切实减轻出口企业负担,我市税务部门于3月15日起全面推行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电子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出口退(免)税便利化水平。
  南宁歌尔贸易有限公司总账会计蔡娟表示,过去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过程中,要把购货合同、装货单、运输单据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装订成册,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管理和时间成本。采用电子单证备案管理,用电子数据取代过去的纸质资料,切实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办税越来越便捷。据悉,南宁歌尔贸易有限公司是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家从事生产设备和工装配件出口的外贸企业,90%以上的产品出口至越南,是南宁市首批参与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单证备案管理的企业之一。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推行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电子化管理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4号),除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为四类以外的出口企业,可自愿实行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电子化管理,并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日内,采取自行制作、自行开发或采购第三方软件等方式,将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的纸质资料制作成电子文档、电子数据,以备税务机关核查。目前,南宁市税务局已通过南宁征纳互动平台精准推送相关政策2000多户次,发送短信4000多条,远程辅导出口企业了解备案单证电子化管理举措,不断提升企业进出口资料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