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南宁市各级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修改的文件的,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2.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4.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资源税免税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公告
5.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南宁市市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