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自治区绩效考评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的通报
南市税办发〔2018〕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各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派出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对自治区绩效考评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南绩发〔2018〕1号)要求,南宁市税务局高度重视,开展自查,针对群众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列出整改措施,逐项整改,现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采取的措施
(一)工作部署
制定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对自治区绩效考评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南市税办发〔2018〕6号),将需要整改的意见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按照有量化的工作任务、有可操作的推进路线图、有明确的时间表、有具体的责任主体、有可以检验的成果形式的“五个有”要求,明确整改工作的整改方向、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并在互联网站公开,以便公众监督。
(二)整改措施
自治区绩效考评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共对南宁市税务局提出8条建设性意见(其中原南宁市国税局8条,原南宁市地税局3条,内容重合3条),12条其它意见建议(其中原南宁市国税局6条,原南宁市地税局10条,内容重合4条),现将具体整改措施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两家事一家办,高度融合
2018年7月,原南宁市国税局与南宁市地税局两个机构合并成南宁市税务局后,整合全南宁市各办税服务厅,截至11月,全南宁市办税服务厅数量达48个,办税窗口达580个,办税服务厅人员961人,在一个窗口就能把原国税、地税业务办完,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2.多走网路,提高效率
为提高办税效率,持续推广网络办税、移动办税,不断优化升级信息化办税平台,实现纳税人办税多走网路,少走马路。一是整合、优化微信排队预约,通过微信公众号为纳税人提供全市办税服务厅网上预约和在线排队功能,方便纳税人合理安排办税时间。二是持续增加“南宁税务服务号”微信公众号功能,为纳税人提供微信变更预申请、二手房预填预约、普通发票代开申请、微信申报、线上实名采集、纳税人信用等级查询等功能。三是大力推行网上申报,引导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系统,并根据纳税人反馈优化网上申报系统功能。
3.对标找差,提质增效
结合《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贯彻落实推进办税便利化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289号),下发了全市发票核定操作指引,明确发票核定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规范全市发票管理。将“国标”“地标”统一为“税标”,统一办税流程,减少审批手续,建立容缺机制,推行容缺受理,对发票办理、纳税申报、优惠办理等七大类20项容缺受理事项提供容缺受理服务。
4.落实制度,加强管理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深入落实领导值班和“固定+流动”导税制度;同时加强办税服务厅监控管理,完成市、县两级视频监控建设。
二、整改成效
(一)简化开业办理。2018年4月1日起,为新办纳税人推出“套餐式”办税服务,取一个号,填一次表就能“打包”办理从开业到领票的12个涉税事项,办税时间从至少5天缩短至即时办结。截至10月,累计受理45661户“套餐式”开业,其中网上办理185户。
(二)减少办税次数。积极落实186项“一次办”清单、76项“网上办”清单、22项“马上办”清单,60项“就近办”清单,63项“一站办”清单。
(三)压缩办税时间。梳理、规范各业务操作流程,通过信息化手段减少录入量,从而提高办理效率。如房产交易业务,与房产部门实现跨部门“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系统导入信息,手工采集数据项从45项减少至2项。
(四)业务自助办理。一是自主研发个人房屋出租发票代开系统,个人房屋出租发票代开可在自助终端“自助办”,从刷身份证到开出发票,全程只需不到三分钟时间。二是全区首创个人房产交易“互联网+自助办税”系统,个人房产交易“全自助”,通过部署自助办税终端,实现增量房、存量房交易信息自查、自报、自行缴税和代开发票,全程无需税务人员参与。三是自主研发风险体检自助体检功能,为纳税人提供自助风险查询服务,减少纳税人往返税税务局次数。
(五)为纳税信用连续3年为A级的纳税人提供“增值服务”。除能享受到A级纳税人享受的激励措施外,还可以享受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发票免费寄递、专票普票按需供应即时办结等服务。
(六)简化市场退出。推行企业简易注销,工商发起的简易注销登记,由系统自动完成,无需人工操作。
通过对社会评价意见建议进行整改,切实解决了纳税人的痛点、堵点和难点,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推进了税收工作高质量的发展。
附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一览表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