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以及南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南宁市税务局”)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等文件要求,坚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紧密结合党政作风建设,以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加大执法考核力度为保障,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各项税收法治工作。现将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面落实税务法治建设领导主体责任,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抓好本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将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具体工作要求列入学习的重点内容,同时坚持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相结合,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制度,推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责任。
2.健全机制。规范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程序,制定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制度。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有关重大问题。
(二)坚持依法治税,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坚持依法治税,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做到应收尽收、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应退尽退。2019年度累计组织税收收入 730.5亿元,同比增长6.44%。
2.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大部署,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社保费率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2019年1-11月(税款所属期)全市累计新增减税84.63亿元,实现税收政策红利充分释放。
3.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动态管理,通过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等规定,及时调整税务行政审批领导小组职责,依法取消由南宁市税务局负责实施的1项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
4.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坚持集成创新,升级“不动产交易税收管理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提速至30分钟办理。优化退税和缴费方式,在全区率先上线无纸化退税系统并在南宁市区内正式应用无纸化退税系统国库端,实现纳税人、税务、国库的减负。积极融入南宁智慧城市服务生态圈,打造 “智慧税务”入驻“爱南宁”APP。持续优化缴费方式,成功开出全国首张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电子完费证明,实现缴费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社保费申报、缴纳、凭证打印“一条龙”操作。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全年依法制定及报备税收规范性文件4件,并做到了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
2.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全市税务系统对新机构设立以来本单位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全文废止4份文件,修改1份文件;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南宁市各类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对9份文件提出清理意见。
(四)推进实施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促进依法行政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理念,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决策法定程序要求。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政府采购、行政处分等重大行政行为决策事前征询法律顾问意见,为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保障,有效加强风险防控。
(五)加强法治保障,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逐级组织全市税务系统各单位全面落实推行“三项制度”,全面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促进税收执法规范化建设。
2.加强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范事前、事中、事后执法程序,进一步促进处罚案件的公平、公正处理。
3.打虚打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强化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协作配合,剑指虚开发票的“假企业”和骗取出口退税的“假出口” ,多次开展协同打击,2019年共立案检查企业913户,涉及发票份数98602份,涉及发票金额81.74亿元。
4.进一步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深化税费征缴协作机制,合作开发S(税务)-F(法院)信息交流平台,提升了法院房产拍卖涉税业务的办理效率,确保国家税款足额入库,保障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坚持“两手抓”,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坚持内部外部两手抓、纪律作风两手硬,多渠道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自觉接受配合外部监督。及时转办并处理好纳税人通过微信、邮箱、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反映的诉求。推广使用内控监督平台,切实抓好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监督。认真履行系统各级党委、纪检组和其它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责,纵深推进税务法治建设。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强化行政复议应诉职能
1.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利用行政复议引导行政执法,全面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在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增强基层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水平。2019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
2.积极做好税务行政诉讼应诉各项工作。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和衔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2019年参与应诉税务行政诉讼(一审)案件共2件,相关单位负责人亲自出庭,切实维护税法权威。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打造“阳光税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依法依规主动公开相关政务信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需求,2019年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
(九)强化宣传辅导,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全力做好税收普法教育工作。围绕新个人所得税法、深化增值税改革、社保费降费等减税降费政策开展辅导活动,全年累计举办现场培训650余场,辅导纳税人近5.67万人次。开放“减税降费政策直播间”,在线直播政策解读、问题答疑和实操培训,累计网络观看直播人数达30多万人次。创建17条“老友号”咨询辅导专线,由专人接听、专人解答纳税人各类涉税事项14.97万件。组织专业辅导小组和税收志愿服务队,将各类税收政策带进招聘会、广场、社区、企业,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税法遵从意识。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干部执法水平
1.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全市税务系统共2671人参加网上普法学习培训并通过考试。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对税务执法内容进行专题讲解,不断提升税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
2.注重法治专门人才队伍培养。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制度,目前在编公职律师10人,其中新增公职律师5人。探索建立本系统内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统筹使用机制,进一步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干部队伍法律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专业人才团队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随着国家减税降费力度加大,税收政策也不断加快更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税降费措施的宣传辅导工作还要继续不断加强。三是信息化支撑与税收管理现代化需求仍有一定差距,“互联网+税务”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南宁市税务局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抓手,找准税收服务国家治理的着力点,坚持依法用权、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税收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一)围绕“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主线”,切实提高税收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全市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重大责任。二是要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稳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三是推进税务法制干部队伍、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建设,进一步强化干部法治思维和提升干部队伍法律素质。
(二)围绕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
一是监督税收执法扎实推进,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全面落实。二是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抓好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推进案件审理的规范化。三是畅通行政复议救济渠道,发挥好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四是规范行政应诉有序开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指导各级税务机关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五是加强法律审核管理,以有效规范人事、财务、信访等内部行政管理行为,推进法治工作全面有序进行。
(三)围绕“推进强首府战略”,切实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要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管,力争实现税费收入平稳增长,为地方治理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二是要充分发挥税收工作职能,依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力做好税收政策宣传,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促进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三是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管税水平和办税便利水平,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四是要进一步强化税收共治,主动将税收工作融入地方政府发展战略,形成综合治税合力,更好发挥税收在服务地方治理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