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各县、区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营造便捷、高效的涉税中介服务环境,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南宁市税务局”)决定于2020年7月1日起上线“涉税中介超市”(数据展示阶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简介

将已经在税务机关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基本信息采集的机构及其报送数据予以集中展示,类别分为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咨询公司、其他;默认排序为纳税信用等级从高到低,信用等级相同时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

机构展示页面:联系电话为税务登记信息的注册地联系电话,人员信息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向税务机关报送的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当前服务企业情况/历史服务企业情况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涉税专业服务协议》情况。

二、 访问方式

(一)微信公众号 “南宁税务服务号”-微信办税-涉税中介超市

(二)爱南宁APP智慧办税门户(政务服务-智慧税务-服务-涉税中介超市)

(三)钉钉税企互动平台-涉税中介超市

(四)微信“广西税务12366”-办一办-移动办税-服务-南宁移动办税-涉税中介超市

(五)微信扫描二维码访问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工作

南宁市税务局将通过南宁税务服务号以网络推文的方式向纳税人宣传。请各县、区税务局以多种形式做好纳税人宣传辅导工作。部分答复口径如下:

1.对实际提供涉税专业服务,但未在中介超市展示的机构,辅导其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其中:税务师事务所需先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做行政登记,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会计师事务所需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需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代理记账机构需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备案方式: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实名信息采集”模块或金税三期系统“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模块。

2.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对人员规模及人员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息采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实名信息变更”模块或金税三期系统“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变更”模块处理,其中税务师事务所的“三师”人员信息变更需先做行政登记变更。

3.协议报送方式为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模块或金税三期系统“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模块。

4.年度积分每月度更新,积分明细情况可到主管税务机关查询,金税三期系统模块为“机构信用档案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对信用积分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主管税务机关或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供相关资料或者证明材料,申请复核,办理流程参照纳税服务规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复核”。

5.按照现行文件,涉税专业服务开展仅限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不包括无机构组织的个人。

(二)做好意见收集反馈

如各单位收集到中介机构、纳税人对涉税中介超市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纳税服务科反馈。

附件:“涉税中介超市”网址二维码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