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各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南宁市税务系统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南宁市税务系统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

任务分工与时间进度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2020年4月24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力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税务系统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税发〔2020〕11号)要求,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南宁市税务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持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坚持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与加强便捷办税相结合,着眼于纾困解难机制与规范执法联合推进,从而助力企业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以更优的服务、更实的举措、更好的成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完成“十三五”规划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行动内容

(一)助力企业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同步开展

1.多渠道实现税收优惠“政策找人”。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通过南宁税企互动平台、“两微一端”实时讲解政策、解读操作,帮助纳税人全面了解新出台的政策。优化大数据平台和第三方数据应用,精准定位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主动以短信、微信、广西电子税务局提醒等方式给予温馨提示,保障纳税人拿到政策优惠“零时差”。根据政策内容制作相应宣传品,通过多渠道发放,借助广西工商联微信公众号、南宁市工商联向各县区工商联、所属商协会推送疫情防控公益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联合美团、饿了么、招行生活等平台,对提供餐饮服务、生活服务等商户精准推送免税政策;搭建南宁税企互动平台,进行政策精准辅导;各县、区税务局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重点企业,通过适当方式实行“一对一”辅导,确保不见面不上门让企业知政策、能享受。对部分非即时办结的依申请事项和高频依职权事项简化优化业务流程,开展集中核准管理,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完善广西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和APP掌上申报的相关功能,努力让企业免填单、“非接触”享受减免优惠。

2.抓分析提升以税咨政水平。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选择规模以上企业、重点税源企业、纳税百强等样本,从时间、行业、地区、经济类型和产业链等维度,开展专题分析,打造“拳头产品”,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结合南宁市税源实际,开展增值税发票数据分析,对上游原材料供给不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出口型外贸企业,利用增值税发票数据优势,筛选出实力强、效益好的生产同类产品或可替代原材料的本地企业,引导供需对接,解决上游原材料和产品外购不足的问题,促进企业尽快复产达产。

3.大力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指导各县、区税务局做好辅导和解释工作,明确告知纳税人因疫情原因未按时履行相关纳税义务的,不作为失信行为进行扣分。若系统已自动采集的,税务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后予以调整。提请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在开展2020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时批量调整在疫情期间未按期申报等指标的扣分;若系统无法实现批量调整,则由主管税务机关逐户将受影响的企业的扣分指标置为无效。对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实行由纳税人按照“自行判断、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税务机关即时核准”方式办理减免税,申报时无需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

4.深化“银税互动”助推企业融资。4月份通过“南宁税务服务号”推送一期“银税互动”政策专题宣传,介绍“银税互动”整体开展情况及相关政策,介绍“银税互动”产品申请渠道、操作流程、常见问题等。制作“银税互动”产品申请操作手册及各县、区税务局工作指引,协助南宁市各银行金融机构宣传“银税互动”产品,做好有贷款需求的企业的申请指引和辅导。在微信端部署“银税互动产品超市”,将目前已成熟的金融信贷产品介绍申请链接归集整理统一入口,方便有贷款需求的企业便捷办理相关业务。4月份利用“税法宣传月”,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帮助企业共渡难关情况,跟金融机构一起选取“银税互动”获批贷款企业开展宣传,营造“税企银”三方协作宣传氛围。建立南宁市银税互动工作联络群,适当开展银税互动宣传工作交流会,促进“银税互动”合作向纵深发展。

5.主推“非接触式”办税服务。积极倡导“网上办”,推广广西电子税务局涉税业务办理功能,提升非申报类业务广西电子税务局使用替代率,实现纳税人90%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主动引导“自助办”,对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纳税人,税务人员主动引导使用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办理。做好与服务商的运维沟通,督促加速运维。大力推行“邮寄送”,纳税人在广西电子税务局、广西税务APP、广西政务APP和爱南宁APP上办理发票申领业务并选择邮寄方式,税务部门提供发票寄递上门服务,并在疫情防控期间免收邮寄费用。年底前将发票领用“非接触式”比例提升到70%。

6.不断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保持办税服务厅自然通风,加大对办税服务厅内基础设施消毒力度。合理规划办税服务厅进出路径。加强自助办税缴费设施配置和维护,提供必要的消毒防护物品,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自助办税缴费。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公共场所扫码出入制度。配备充足的咨询导税人员,及时引导分流纳税人排队或等候休息时保持间隔1.5m左右的距离,确保有序办税缴费。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延时服务制度。推行预约办,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预约服务渠道,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前预审纳税人、缴费人资料,做好预约办税纳税人的服务工作。推行容缺办,对资料不齐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在纳税人缴费人书面承诺补正后先行正常办理。推行错峰办,合理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错峰办税缴费,并提供邮寄办理服务。

7.保障发票领用便利。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不限制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纳税人的增值税发票领购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提供发票使用的最大便利。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下发的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获取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纳税人名单,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工作。按照上级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以及对此类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纳税人纳入“智慧核票”系统的“白名单”管理,实行发票按需供应,即时办结。

8.提速办理延期纳税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经纳税人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申报审批时间再提速30%以上。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简化“双定户”停业手续,对于受疫情影响短期无法复工的“双定户”,可通过广西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申请停业、办理停业手续,符合条件的,系统即时办结。疫情防控期间发生业务且达到起征点的“双定户”,可选择在当地全面恢复正常生产后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9.提速增值税留抵退税审批。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下发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简办快办。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申请办理疫情防控专项增量留抵退税,可不受社会信用等级、涉税违法处罚记录等条件限制。将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疫情防控专项增值税留抵退税审批压缩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

10.提供风险提示服务。为提高企业抵御财务风险和税收风险的“免疫力”,南宁市税务局充分挖掘税收大数据应用价值,“点对点”向复工复产企业推送高风险发票数据和税务处理操作指引,提示提醒企业对高风险发票进行识别和调整,实现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和保护国家税收利益的“共赢”。

(二)聚焦国家战略落实与地区规划协同发力

11.保障减税降费应享尽享。深入落实好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改革、降低社保费率等“翘尾”政策。全面落实2020年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重点落实好支持小微企业、民营经济、脱贫攻坚、创新创业、民生环保、中国(广西)自贸区等重点税收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减税降费“红利账单”,通过重点税源企业“一对一”推送、其他企业通过南宁税企互动平台、广西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平台、办税服务厅多渠道全面推送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红利账单推送覆盖面100%。

12.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结合南宁市情况,加强行业扶贫,落实扶贫领域税收政策,抓好《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和新出台的扶贫领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

13.着力稳外贸、稳外资、稳就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安排部署,出台出口退税便利化措施,推行“非接触式”申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审核进度、持续扩大无纸化申报范围、提速退税时间,将正常退税业务的平均办理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移交至收入核算部门,收入核算部门自收到审核完成后的资料后24小时内完成开票并送交当地国库,整体办理时限不超过6个工作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要求,落实跨境电商、边境贸易等新业态政策措施,争取边境小额贸易无票免税试点政策落户广西,积极推进综合保税区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工作部署,依托税收大数据,做好疫情对外资企业复工复产影响的分析工作,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助力“稳外资”。密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作,落实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或吸纳特殊群体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运用个人所得税、社保费、重点税源等税收数据,从行业、地区、经济类型等多维度分析企业用工的变化情况,助力“稳就业”。

14.激发“一带一路”新活力。积极利用南宁税企互动平台、微信公众号、老友学堂等渠道推行宣传“一带一路”税制通手机微信小程序,为“引进来”与“走出去”纳税人提供税收服务与宣传。大力推行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增强纳税人办税便利度,提升获得感。聚焦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即将调整的有利时机,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梳理、评估政策效应,重新提出助推广西经济发展的地域性税收政策建议。

15.助推自贸区建设。加强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开展契合广西自贸试验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需要的重点税收政策研究。对广西自贸区内的出口企业申报正常退税,实现一类企业0.5个工作日移交至收入核算部门,收入核算部门自收到审核完成后的资料后0.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票并送交当地国库;二类企业2个工作日内移交至收入核算部门,收入核算部门自收到审核完成后的资料后24小时内完成开票并送交当地国库,整体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广西自贸区内,百万元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三)坚持税收营商环境与办税方式共同优化

16.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税办发〔2020〕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工作部署,抓好《条例》涉税条款的贯彻落实。及时更新维护《南宁纳税人办税指南(3.0版)》,通过税务机关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统一发布,供纳税人自行查询。积极配合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深入分析调查结果,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清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整改,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开展本市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服务质效调查、评价,基于调查评价结果督促基层单位及时整改。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步骤完成面向全量纳税人的“问需问计 实事快办”专题走访调研活动,并以主题活动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作为优化服务的方向指导。

17.简并申报缴税。配合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实行印花税按季度申报,不经常发生印花税应税行为的按年申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要求推行关联税费“一键同缴”,与增值税征缴要素相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税费,实行“一次申报、同步缴纳”。配合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简并财产行为税申报,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一体化申报纳税。

18.改进办税方式。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拓展广西电子税务局功能,探索“财税一体化”,实现企业财务报表与税务申报表数据自动转换,逐步扩大“一键报税”范围。及时跟踪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情况和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实名办税规范(试行)》,优化实名信息采集验证流程,推行“无感”实名办税,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更加便捷流畅。完成本地实名办税系统、广西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改造,打通实名办税系统与税收业务系统的通道,强化实名办税信息的分析利用。

19.便捷退税办理流程。全面落实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对全行业和先进制造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施增量留抵退税。纳税人通过南宁市无纸化退税系统或广西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税务机关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送交当地国库,基本实现纳税人免填单。除出口退税高风险企业外,全面推进电子退税,用电子数据代替纸质资料、网上传输代替人工传递,实现全流程无纸化退税操作。

20.做优发票服务。按照上级部署,推广网上办理、智慧核票、信用激励,广西电子税务局实现无“盘”、异地勾选发票;结合智慧核票系统,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领用增值税发票申请,实行即时办结;简并发票领用次数,纳税信用A级和B级的纳税人,可分别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和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降低发票领用成本,将免费发放税务UKey范围从新办纳税人扩展到存量纳税人,提高电子发票申领使用比例,解决税控设备第三方收费和到厅领用发票的堵点问题。按照上级部署,推行电子发票,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普惠性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其他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可以网上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大力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21.加快企业开办、注销办结时限。持续优化新办企业涉税事项集成办理,有条件的地区压缩至1小时内办结。在综合类办税服务大厅设立税务注销专窗,实行“一窗式服务”。加强对税务注销办理时限的监控,提高税务注销即办率,防止税务注销办理超期发生。

22.做好“点对点”大企业服务。开展《南宁市大企业“问需问计 实事快办”专题走访调研》纳税服务工作,对重点企业推行“一企一策”“点对点”帮扶等服务措施,实现专业化、个性化、档案化的“三化”管理形式。强化大企业首席联络员制度的应用,为南宁市重点大企业设立首席联络员,实现定点联系“一对一”专业服务,升级税企沟通渠道,打造大企业政策咨询、诉求处理、意见反馈的个性服务模式。继续推行以大企业为服务对象的《大企业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针对大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迅速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切实维护大企业合法权益,助力大企业健康发展。持续推进税企合作遵从协议签订和后续评价管理工作,建立互信、合作、和谐的新型税收征纳关系,不断提高企业的税务风险防控能力和税收遵从能力。

(四)着眼纾困解难机制与规范执法联合推进

23.实现纳税信用时时提醒。定期扫描形成低风险事项纳税人名单,通过移动办税终端对涉税事项进行服务提示提醒,提供自查自纠便捷服务渠道,实现动态“信用+风险”与税收管理服务的深度联动融合。开发企业纳税信用扣分预提醒功能。主动推送年度信用评价结果,途径包括广西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微信办税登录界面等所有线上办理渠道,主动弹出信用评价情况的提示,并告知纳税人申请修复和提起复评的条件和途径。

24.充分发挥纳税信用激励作用。将信用评价、补评、复评等信用修复相关内容纳入纳税人学堂常规学习内容,作为常态化培训内容对纳税人开展培训,确保纳税人知悉信用相关政策以及正向激励措施和失信惩戒措施,引导纳税人提高遵从度,重视自身信用结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统一部署建立个体工商户等纳税信用评价体系,并做好扩围后纳税信用评价的宣传工作。做好2017-2019年度“三连A”纳税人证书、牌匾发放工作,同步开展诚信激励及“三连A”相关措施宣传。结合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办要求,开展诚信案例和失信案例宣传,每个县、区税务局每个月从本辖区管户中抽取1-2户典型案例开展宣传。加大对“双公示”修复渠道的宣传,并将“双公示”修复政策及申请修复的渠道、方式等内容制作成操作手册,作为宣传资料印发给被行政处罚的纳税人。

25.规范税收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使用、维护好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落实《广西税务系统税收优惠事项后续管理办法(试行)》,保障纳税人权益,防范税务人员执法风险。结合南宁市税务局实际加强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稳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按要求编制和公布本级权责清单。在依法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示典型稽查案例执法结果,确保稽查执法公开、公正。

26.积极回应纳税人关切。对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通过老友号、南宁税企互动平台、微信群、QQ群等渠道,给予准确解答。重点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公布的税务系统“好差评”结果、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采取有力措施多得“好评”、避免“差评”,及时对实名差评进行整改回访。依托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收集纳税人反映的涉税咨询、涉税举报,意见建议,涉税投诉等诉求,对诉求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确保办结率、回访满意率100%。

27.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纳税人参与权,起草与纳税人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税务规范性文件时,听取纳税人代表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或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保障纳税人经营不被打扰权,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对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少打扰乃至不打扰,避免不当打扰影响企业正常运行。贯彻落实涉税争议解决机制,运用调解和解手段,依法化解涉税争议。畅通税务行政复议渠道,规范行政复议程序,依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系统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春风行动”的重大意义,各项措施责任单位的一把手要负总责,向下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层层落实“春风行动”的具体内容、主要任务和工作分工,紧密跟踪各项整改工作、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地。

(二)拓宽宣传形式

系统各单位(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理念,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借助南宁税企互动平台、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媒体平台,加强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的合作,以点带面形成宣传合力,实现“春风行动”各项便民措施精准推送。

(三)强化考核督导

各项目牵头单位(部门)要对“春风行动”重点举措实施和活动负责,建立提醒、督办的协调机制,适时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做好跟踪问效,定期将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南宁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南宁市税务局将根据“春风行动”进展情况不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开展“春风行动”不力的单位纳入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核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