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有一批计算机类报废资产(以下简称“处置资产”)需要竞价出售,欢迎各竞买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2021年度第一批计算机类设备报废资产处置项目
二、项目内容:处置便携式计算机、UPS电池、打印机、防火墙、交换机、电脑主机、显示器、其他计算机设备等计算机类资产(注:具体物品现场踏勘为准)
三、竞价出售的总体流程与要求如下:
(一)报名
1、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章)、竞价活动联系人(姓名、手机号)。
2、报名方式:将以上资料通过邮寄等方式寄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40号 苏骏收 17776671902。
3、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6月25日,逾期寄来资料的报名将无效(以寄出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的时间和地点:对于通过报名审核的公司,将以短信方式通知现场踏勘的时间和地点。
(三)竞价方式
1、竞价人资格要求:
(1)通过报名审核的公司(在6月25日前将短信通知)。
(2)公司法人或持有公司法人签字与盖有公司章的竞价授权书(须注明参加竞价的人员姓名与身份证号)。
(3)竞价人参加竞价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验。
2、竞价
(现场踏勘的当日为竞价的时间)在现场踏勘后将进行现场报价并当场公布中标结果,通过报名审核的公司需自备信封与白纸,将写有报价公司名、报价金额、报价人姓名与联系方式等信息密封在信封中,价高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与竞价授权书来确认价格的有效性,通过校验的价高者代表的公司为中标公司。
四、竞价人须知
1、转账要求(重要):转账的账户必须是中标公司的账户,中标公司须在现场竞价的当日完成转账(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中标公司须在我单位收到货款后的一天内将处置资产从我单位清出。成交人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
3、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担。
4、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额后,处置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5、处置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及时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