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有奖发票活动相关工作,切实提升市场消费活力,有效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研决定调整“有奖发票”活动相关事项,现通告如下:

根据南宁市促费相关活动情况以及发票系统调整工作安排,为进一步优化消费者参与有奖发票活动的便利度,即日起暂缓“有奖发票”开奖。暂缓开奖期间,消费者可继续“南宁有奖发票 老友e税通”微信小程序提交发票开奖申请信息,在开奖恢复后一次性参与开奖。南宁有奖发票第一期、第二期开奖中奖消费者,可继续在“市民卡惠民服务”微信小程序领取和使用相应消费券,领取和使用期限不变,使用范围不变。

“有奖发票”活动继续开展时间以及活动范围、方式等具体事项,见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南宁市商务局后续通告。

本通告及活动相关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南宁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南宁市商务局

2023年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