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于2025年3月28日挂牌成立第四稽查局,并同步调整相关机构职责,具体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主要职责:负责南宁市青秀区、上林县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承担上级统筹安排案源的检查和执行等稽查工作。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19号
邮编:530023
电话:0771-4780236
二、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主要职责:负责南宁市兴宁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山县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承担上级统筹安排案源的检查和执行等稽查工作。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19号
邮编:530023
电话:0771-4703660
三、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主要职责:负责南宁市邕宁区、南宁市良庆区、南宁市武鸣区、横州市、宾阳县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承担上级统筹安排案源的检查和执行等稽查工作。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19号
邮编:530023
电话:0771-5705813
四、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主要职责:负责南宁市江南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隆安县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承担上级统筹安排案源的检查和执行等稽查工作。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19号
邮编:530023
电话:0771-556662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