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关于废止相关文件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切实为基层减负,根据税务总局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南宁市税务局组织开展了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基层减负等要求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行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 5 份文件,详见附件《南宁市税务局废止文件目录》。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予以废止的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南宁市税务局废止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2026 年 7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