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通告》(2026年第5号),2026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为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统筹做好居民长期护理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有序衔接和同步推进,现决定延期启动南宁市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具体启动日期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拨打税务服务热线0771—12366、医保咨询热线0771—12345咨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