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的函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办公室:
根据做好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高新区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函告如下:
一、2020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法治税务的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税务机关及税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未自行设立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实施一窗受理、限时办结、网上办理,全面压缩行政审批时间。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本局和下属分局的权力和责任清单、权责事项信息表、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明确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在疫情影响的情况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税收征管,强化税源风险监控,2020年高新区税务局共组织税务总局考核口径税收收入39.62亿元,同比下降6.06亿元,减幅13.27%,自治区政府考核口径收入40.2亿元,同比下降6.16亿元,减幅13.27%。组织社保费入库9.36亿元,非税收入合计1.82亿元。
(三)提高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公平、公正,防范执法不公、随意执法、执法错误等问题,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增加执法的透明度,有效保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2020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成立高新区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和制定议事规则,行政审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高新区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工作,实行重大行税务事项小组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税务事项,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加强合法性审查。对重大税务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高新区税务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力推进高新区税务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根据中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2020年召开重大税务事项审议会议15次,审议重大税务事项21项,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公平、公正,有效防范执法不公、随意执法、执法错误等问题,以规范的程序、科学的决策促进税收法治建设工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税收法律规章制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税务局制定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贯彻落实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配备16台执法记录仪,按约谈室建设参考标准改造约谈室1间,使用记录仪记录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批实地核查、非正常户认定实地核查、风险核查等执法事项33条。对重大执法决定实行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确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高新区税务局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督察、审计、巡察等检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认真开展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内部控制情况督促检查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考核评价等,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开展减税降费督导,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及时落实到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在办公场所设立举报箱和投诉登记簿、对外公布受理举报投诉部门和电话号码,保持电话畅通,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税收执法过错行为严格责任追究,2020年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对税收执法过错行为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8人次。
(七)完善权利救治和纠纷化解机制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纳税人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更加及时准确地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及权责事项信息表、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编列了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以及其他共252项权责事项(含心圩税务分局),列明了事项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和行使主体。在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后,除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增加的权责事项外,未列入权责清单的权责事项,高新区税务局不得实施。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发布执法主体及主要职责等15项行政执法信息6672条。同时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公示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纳税人信息5户,公示欠税公告共79户,公示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初步结果37户,公示定期定额户核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37户,公示委托代征信息1户,公示非正常户认定信息292户。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按照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要求,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学习,全体税务人员参加并通过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组织税务人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税收法律知识。贯彻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举措,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扎实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强化纳税信用评定结果运用,促进纳税人遵从税法。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提高执法队伍工作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新录用公务员必须参加执法资格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安排到执法岗位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安排到执法岗位工作。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切实保证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高新区税务局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制定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办公室工作规则,重大税务事项由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决定,领导小组同时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工作。
二、2021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税收执法工作。
(二)加强执法监督,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税收执法督导和审计工作,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税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三)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8日
(联系人:李玉生 联系电话:3185824 18977096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