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南宁市

西乡塘区安琪之家康复教育活动中心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函

南宁市西乡塘区安琪之家康复教育活动中心:

你中心《南宁市西乡塘区安琪之家康复教育活动中心关于申报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你中心是2012年03月30日经南宁市西乡塘区行政审批局依法批准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0107593217810A)。业务范围:以“引导式教育”等方式为特殊儿童提供康复教育,为特教人员提供康复培训。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规定,你中心从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凭南宁市西乡塘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年度内享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你中心取得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收入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的,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应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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