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法制科: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兴宁区税务局”)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等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以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加大执法考核力度为保障,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各项税收法治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南市税法便函〔2021〕1号)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兴宁区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函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兴宁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守组织收入原则。2020年,兴宁区税务局严格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多维度监控组织收入情况,坚决不收“过头税费”,量稳质优地完成收入预算任务。
(二)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一是加强信息化支撑。重点推行无纸化退税,无纸化退税终审后无缝对接开票复核,减化退税程序,确保退税工作有序及时的进行,确保纳税人无障碍享受政策。二是加强监督问效。通过电话抽查等方式开展工作监督,确保政策不变通不走样不打折落地。三是做好数据支持分析工作,及时为地方党委、政府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一是规范税收执法工作,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二是开展税收风险一体化管理,从快从严打击和遏制增值税发票违法行为,虚开企业明显减少。2020年,兴宁区税务局核查阻断风险企业74户,比2019年减少157户,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件发生率大幅度下降。三是提升税收治理水平。开展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工作,逐项对具体问题数据进行修改,以整改促进征管质效提升。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依法推进权责清单建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兴宁区税务局编制、修改、补充、经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按时上报本局以及4个派出机构的权力和责任清单,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布了本局以及4个派出机构的权力和责任清单,优化税务部门职责体系和税务执法方式,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规范化。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建立完善决策机制。一是加强行政监督,建立并完善决策规则。在税务工作中,自觉接受外部门的监督,虚心听取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并结合工作需要,及时下达公文通知有关部门,保障民主决策机制有效推进。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税收行政裁量权的运用。严格按照《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行使处罚自由裁量权,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合理原则,对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税务行政处罚,对于疫情期间的逾期申报不予处罚。2020年,兴宁区税务局行政处罚实施1088宗,其中:罚款1064宗,其他行政处罚24宗,罚没金额23.54万元。
(二)规范行政许可。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等规定,集成核准小组依据纳税人提出的申请,通过发票核定指引、法人约谈、案头审核等手续,对行政许可事项展开工作,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时办结;在疫情期间对于部分纳税人实行容缺办理,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先行办理,过后补充材料。2020年,兴宁区税务局行政许可申请、受理、许可增值税最高限额审批3704宗。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防控方面。兴宁区税务局2020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及广州特派办下发的2527条数据,进行逐条核实,防范了执法风险;通过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共发现57条执法过错信息,当期完成整改46条,后期完成整改11条。总体情况,内部控制工作主要通过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措施,有效防范了税收执法的各种风险。
(二)开展重点执法领域现金税费专项整治工作。兴宁区税务局在2020年连续5个月开展现金税费征缴风险排查和整改专项工作,经过5次自查整改和多次风险排查整改,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检查组要求核查作废发票、红冲发票疑点数据75条;广州特派办以及自治区税务局要求核查作废发票、红冲发票、作废税票疑点数据3435条,促进了对现金税费专项工作的彻底整改和规范管理,票款安全风险降到了最低。截至目前,未收到反映兴宁区税务局工作人员涉嫌贪污截留挪用税款的问题。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兴宁区税务局对两次税收执法过错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追究25人次。
七、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结合兴宁区税务局实际,在税务执法工作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鼓励和支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0年,兴宁区税务局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依法及时主动公开了586项权责清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12114件。通过公示,让广大纳税人及时了解各项权责清单具体情况,促进公平公正监管。
(二)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兴宁区税务局配备照相机19台、执法记录仪9台、摄像机3台、1间约谈室。2020年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音像记录3387张图片、20条视频,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税务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执法全程记录,规避了执法风险和保护执法人员人身安全,而且也让纳税人知道执法行为的严肃性、透明性、规范性。
(三)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兴宁区税务局2020年对行政处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进行了3宗,对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是否准确等执法内容进行了严格的审核。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兴宁区税务局利用晨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地方性法规,顺利完成《宪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普法在线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达到100%;另外,还邀请专业律师举办了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增强执法保障。
(二)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打造“线上办+自助办+流动办”的新型办税模式。将原有的40人工个窗口精简至4个,纳税人无须按业务分类取号,到窗即办;进一步扩建智慧税务体验区,扩建后“线上办+自主办”区域规模扩大一倍,充分满足纳税人“非接触式”办税需求;组建“流动办”服务团队,一对一辅导纳税人“线上办”,从人工被动服务模式转变成流动办主动服务模式。二是不断优化集成核准管理。对核准事项工作流程再梳理、资料再精简、时长再压缩。将线上受理退税的时间由一天一受理改为即申请即受理。2020年,兴宁区税务局非申报类业务网办率已超业务总量95%,申报类网办率达业务总量的98.87%。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目前,兴宁区税务局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90人。二是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制定并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税容风纪考评暂行办法〉等2项制度的通知》。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为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提高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兴宁区税务局成立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统筹负责全局税收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股,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十二、税务法治工作存在问题
(一)综合治税能力仍待提高。现基层工作人员存在法治意识不高、知识储备老化,符合现代税收征管要求的风险应对、信息管税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专用型人才不足的问题。
(二)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有待进一步明确,与地方政府、人社、财政等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各方面统筹协调和业务整合有待加强。
十三、2021年税务法治工作打算
(一)法治引领,做好各项税收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立场坚定,立足本职,做好各项税收工作。
(二)抓实全员业务教育培训。坚持以素质教育立人,持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全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能力,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大局,把依法治税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努力把兴宁区税务局建设成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高效文明的干部队伍,为经济建设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法治环境。
(三)继续严格执法监督。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同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措施,认真开展税收执法过错督察。立足实际抓好各股(室)、分局范围内的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内控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审查,对产生的过错数据,及时提醒、查找原因、纠正过错,做到事中监控不缺位;对过错数据产生影响较大的,根据有关规定提出追责意见并提交领导小组审批,发挥事后督导作用。
(四)继续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深化,要把“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工作作为以后依法行政的核心工作来抓,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五)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建设,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