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法制建设,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税收工作。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税务部门作为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税全过程。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坚持把组织税费收入作为第一工作职责,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做到应收尽收。2020年在面对新冠疫情的影响、税收形势总体偏紧和减税降费政策影响等因素,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税收征管,2020年,全局组织完成税务总局口径收入35.65亿元,同比减收0.64亿元,负增长1.76%;完成2020年度市局税收建议数34.45亿元的103.48%;组织江南区政府口径收入29.69亿元,同比减收1.36亿元,负增长4.38%;组织社保费收入7.88亿元,非税收入2.3亿元。

(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

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坚持依法治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和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减税降费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2020年实现减税降费2.26亿元。

(三)及时办理出口退税,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和《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及时为纳税人办理出口退税。

充分发挥了税收在调控经济、改善民生中的作用。

三、强化依法治税,提升税收治理水平

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强化依法治税,优化征管能力,不断提升税收治理水平。围绕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与健全税务监管体系的税收工作主线,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健全风险管理、深化税收共治。

(一)认真落实风险应对工作,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接收南宁市稽查局和其他部门转来的涉税举报案件,按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二)积极投入扫黑除恶斗争,扫黑除恶取得新进展

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

1、根据南宁市稽查局、南宁市江南区扫黑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的工作要求,深挖涉黑涉恶涉税问题线索,完成线索“清仓”、“伞网清除”等任务;

2、探索深化税收联防共治的思路和举措

重点抓好采矿采石、成品油经销、仓储和运输以及房地产建安等行业领域的税收专项整治。

3、组织干部职工在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学习测试

4、在办税场所设立局长信箱、扫黑除恶举报信箱,接收案件线索

(三)积极投入南宁市江南区打击传销工作

1、组织力量对涉传出租屋的税收情况进行分析,依法追缴应交税费

2、借助日常税收宣传,向纳税人揭露“精神传销”的实质和危害

3、结合日常税收风险排查工作,对相关行业机构、人员开展纳税核查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积极参与政府立法,提高政府立法参与度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等立法以及上级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清理;

通过开展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清理,在源头上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合规。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加强合法性审查,对重大税务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以规范的程序、科学的决策促进税收公平正义。

(一)调整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成立税务行政审批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工作;审批由本局负责审批的重大税务行政审批事项

(三)制定《南宁市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重大税务事项合议制度》(试行),负责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涉税审批事项进行合议、审核;重大税务事项审批实行集体讨论制度。

(四)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关于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的通知》,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税务执法效能。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深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对外进行执法信息公示的情况

1)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税务局、税务分局的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法律救济途径等

2)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执法人员的信息

3)将办税指南、“最多跑一次”事项、 “全程网上办”事项、纳税人权利与义务、随机抽查事项、最多跑一次等办税信息、纳税信用评定结果为A级纳税人名单等信息对外公示

4)进行岗位信息公示

办税服务场所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主动公开税务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基本信息。

5)进行执法信息公示

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政务新媒体、办税服务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多渠道,向社会主动公开非正常户认定、欠税公告、税收减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执法信息,公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按规定发布、撤销和更新相关数据。

6)在税务执法工作中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在税务执法时,主动出示税务检查证,表明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2、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

1)对全局的税务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培训,为执法全过程记录打下理论基础。

2)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按总局规定的规格添置新的执法记录仪,用于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有痕、有迹可查、执法过程合法、公平、公正。

3、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度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的通知》来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4、权责清单推行工作情况

2020年7月20日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福建园税务分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二)统一执法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行政执法

1、行政许可情况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等公告的规定,简化事项办理程序,按照规定的要求压缩部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确保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顺畅,提高行政效能。

2、行政处罚方面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处罚标准及处罚流程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的处罚。

3、行政征收执法情况

严格依法征收,做到应收尽收,不存在随意执法、不存在选择性执法、不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等情况。

4、行政确认执法情况

     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完成年度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工作。

5、行政强制方面

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强制执行的税收行政执法。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自觉接社会各界监督。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执行向政府报告工作制度。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举报箱、举报投诉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纳税人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纳税人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我局在官方网站上对外公开税收法律救济途径。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截至目前,江南区税务局继续保持零复议、零诉讼。

九、全面提高税收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税收法律知识。

贯彻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达到100%。

十、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委书记担任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0年第一季度向南宁市税务局和南宁江南区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十一、2021税收法制建设工作计划

(一)法治引领,做好各项税收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立足本职,做好各项税收工作。

(二)加强全面推进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学习工作,为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税务执法效能

(三)继续做好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巩固减税降费成效

(四)坚定不移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切实规范税收执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不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五)按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

(六)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督导审计工作,强化执法监督,创造依法治税公平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