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西乡塘区税务局
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根据《南宁市对自治区绩效考评2018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南绩发〔2019〕3号)的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对我局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自治区政府的重点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注重实绩、社会公认、持续改进的原则,强化绩效管理,严格目标责任,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各项工作和部署落到实处,促进城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建设首府城西中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明确局内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切实解决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作风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政府公信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的目标。
三、整改内容
2018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对我局提出的其他意见建议3条。主要是纳税人没有感受到减税政策,为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消除误解,整改内容如下:
(一)针对“南宁市西乡塘区纳税人反映,这些减免政策都没有感受到,对服务行业只见增没有减,希望这些政策真正让企业享受到福利。”这个建议,鉴于并未指向具体的纳税人,我局无法核实该纳税人是否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建议:一是请相关纳税人直接与我局联系,我局将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对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予以落实,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减税降费红利,涉税业务咨询电话:3181116。二是关注微信公众号“南宁税务服务号”,更好了解和掌握减税降费新政策。
责任部门:局内各分局、各股(室)
完成时限:持续完成整改。
(二)针对“一、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二、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和严肃处理懒政行为;三、加强对行政机关的廉政监督;四、改善工作作风,真正做好为人民服务;五、切实降低企业税赋。”这一建议,我局一直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纳税人满意度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作风,在依法行政的同时严肃处理懒政行为,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关于切实降低企业税负的问题,我局一直在多渠道宣传,认真严格加强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减税降费、税收减免、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政策),就是为了确保纳税人税负只减不增。建议:如纳税人遇到涉税业务问题,请拨打税务咨询电话:3181116;遇到税务干部廉政、作风问题,请拨打廉政监督电话:3806632。
责任部门:局内各分局、各股(室)
完成时限:持续完成整改。
(三)针对“当地政府仍需减轻以下方面的税费负担:不增加税收。”这一建议,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减税降费、税收减免、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政策),就是为了确保纳税人税负只减不增,我局将及时将出台最新政策向广大纳税人宣传,确保政策落地,也请纳税人关注“南宁税务”微信公众号、服务号,了解和享受最新政策。
责任部门:局内各分局、各股(室)
完成时限:持续完成整改。
四、整改措施
(一)做细做实咨询辅导,提升政策落实质效
1.开通“特服号”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目前我局已开通并对外公开“特服号”电话(3181116),由专人接听和解答本局管辖纳税人的涉税咨询;打造“特服号”团队,组建政策业务支持专家团队,集中力量及时高效解答纳税人和缴费人咨询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统一答复口径,规范答复表述,将“特服号”打造成为纳税人联系税务部门的主渠道,让“遇到税务问题,拨打‘特服号’”成为纳税人的首选,做到政策咨询有人答、疑难问题有人解,事项诉求有人应。(责任部门:纳税服务股、各业务部门)
2.加强政策的精准推送服务。进一步做好税收新政的梳理工作,重点突出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分类编印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加强沟通协作、推进信息共享,主动向有关部门了解掌握适用各类减税降费政策的纳税人名单、适用税费新政策的纳税人及缴费人名单,通过短信、微信群、QQ群、邮箱等方式,分类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政策精准推送,资讯精准投递,提升企业获得感。(责任部门:纳税服务股、各业务部门)
3.加强政务公开和宣传服务渠道建设。配合市局加强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自有新媒体建设,融合各级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实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刊有文、网络有言,让纳税人可通过更多便捷渠道了解最新办税指南,直观掌握办税事项流程,轻松获取热点政策知识,进一步提升税收政策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责任部门:纳税服务股、办公室)
4.加强“老友学堂”建设。通过多种渠道、多种途径征集纳税人、缴费人对培训辅导的需求,将市局制作的“老友学堂”培训视频供网络及实体纳税人学堂培训辅导使用;定期举办实体纳税人学堂活动,开展网络直播,供纳税人、缴费人随时随地学习了解税收政策。(责任部门:纳税服务股、各业务部门)
(二)加强服务标准管理,提升窗口服务效能
5.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标准。根据《南宁市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对办税服务厅的管理及评比考核等方面进行规范,更有效地落实首问责任、领导值班、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各项服务制度。(责任部门:纳税服务股、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室)
6.认真贯彻落实纳税人办税指南。严格按照《纳税服务规范》要求纳税人报送资料,对各业务部门的落实情况开展工作督查并强化绩效考核。(责任部门:纳税服务股、各业务部门)
7.深入一线体验办税。我局领导班子各成员特别是分管纳税服务的局领导、纳税服务部门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加强办税服务厅现场巡视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办税服务厅实际困难。(责任部门:纳税服务股、第一税务分局)
8.大力推行审批前移。推行增值税发票核定事项前移,提速退税办理,将5万元以下小额退税前置办税服务厅进行要件审核并办理,进一步压缩退库时间。安排后台专门人员或专门窗口负责处理疑难问题,提高前台窗口流转效率。(责任部门:纳税服务股、第一税务分局、税政股、收入核算股、征收管理股)
9.加强对实体办税大厅的布局和监管。结合场地实际情况对办税服务厅进行合理规划布局,最大限度发挥行政资源的作用。积极配合区局、市局推进办税服务厅可视化平台的整合工作,加强对各办税服务厅的可视化管理。优化办税大厅的运转保障,组建由税收政策、税源管理、技术支持等方面人员构成的综合服务团队进驻办税服务厅,支持保障咨询答疑、技术运维等工作。提前做好自助办税终端和大厅自助办税计算机、打印机的检修维护,确保能够正常运行。业务量较大的办税服务厅安排设备运维人员常驻。(责任部门:纳税服务股、第一税务分局、征收管理股、信息中心、各税源管理部门)
(三)优化网上办税流程,提升便利办税体验
10.简化申报流程。配合市局完善增值税“一表集成”申报,加强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培训辅导,提供预填式服务,减少重复表单、重复内容填报,减轻纳税人申报表单和数据的填写负担。在办税服务厅建立导税团队,通过积极引导纳税人网上办、自助办,促进“一次不用跑,到厅不到窗”目标的实现。(责任部门:纳税服务股、第一税务分局、税政股、征收管理股、各税源管理部门)
11.拓展智能化办税渠道。引导纳税人通过南宁市公共服务平台“爱南宁”APP、“南宁税务”微信公众号、服务号等渠道提供操作便捷、功能多样的办税服务模块,便于纳税人通过线上渠道办理涉税业务,提升办税体验感。(责任部门:纳税服务股、第一税务分局、征收管理股、各税源管理部门)
12.建立线上办税支持团队。科学整合信息化办税支持团队,以集中办公的形式,由专人负责处理即办类业务、线上答疑、电子税务局运维等问题,集中处理纳税人通过信息化渠道提交的涉税事项,快速、及时、高效地解决问题,提升纳税人网上办税体验。(责任部门:纳税服务股、第一税务分局、征收管理股、各税源管理部门)
13.加强网上办税系统服务商监管。配合市局强化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等网上办税系统咨询热线的管理,采取电话抽查、回访跟踪等措施督查服务商做好服务工作,及时反馈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纳税人问题及时解答。(责任部门:征收管理股、税政股、各税源管理部门)
14.积极配合开展优化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工作。收集、整理、上报电子税务局各类突出问题,定期向办税服务厅、税源部门和纳税人收集涉及电子税务局申报系统的问题和建议,由征收管理股整理后上报市局。(责任部门: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第一税务分局、各税源管理部门)
(四)优化发票业务流程,提升发票申领便捷度
15.放宽首次申领发票的数量和限额。根据《增值税发票核定事项前移操作指引》《南宁市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分类分级管理操作指引(试行)》《南宁市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分类分级管理操作指引(试行)》,对符合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发票可以按照专票十万位25份、普票十万元版50份的标准供应。(责任部门:税政股、征收管理股、第一税务分局、各税源管理部门)
16.缩短发票核定办理时间。将发票核定职能从后台前移到大厅,限额内的发票核定业务在办税服务厅当场办结;推行发票线上自助核定,依托信息化技术,在“爱南宁”APP和微信端实现系统自动核定;推行免费寄递,对新开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实行免费邮政寄递税控设备和发票,对纳税信用A级企业实行免费寄递发票。(责任部门:税政股、第一税务分局、纳税服务股、各税源管理部门)
17.提高咨询热线接通率。对税控设备服务商开展约谈,要求其对咨询热线及时响应问题进行整改,敦促服务商通过增加话务坐席、提高接线员业务水平等措施,解决咨询热线不能及时响应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咨询热线接通率。(责任部门:税政股、第一税务分局、纳税服务股)
18.规范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管理。对辖区内电子发票用户进行逐户排查,调查第三方平台是否有违规收费、强迫纳税人购买增值服务、搭售产品等行为。约谈第三方服务单位,要求第三方平台服务的服务商都要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备案,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的监督管理。办税服务厅对所有核定电子发票的纳税人进行第三方服务单位情况调查备案,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营销行为。对使用电子发票的纳税人进行不定期回访,如出现反馈服务单位违规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形一律坚决查处。(责任部门:税政股、法制股、第一税务分局、各税源管理部门)
19.提速税控盘清卡。取消对逾期清卡的处罚,推广使用自动清卡自助终端机,在办税服务厅布设自动清卡终端机。通过“两微一端”、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向纳税人开展宣传,提示税控盘清卡的流程,以便纳税人能够正确操作税控盘清卡。在办税服务厅开设“报税清卡”服务窗,快速受理税控盘报税清卡业务。(责任部门:税政股、纳税服务股、第一税务分局、各税源管理部门)
(五)提速企业登记办理,简化进入退出机制
20.提速企业开办业务。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公安分局和银行进驻政务中心,联设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区,减少审批环节。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点推广一体化终端机,实现一站式无人值守的自助企业开办服务。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缩减办理环节,精简报送材料,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提速至1日办结。(责任部门:征收管理股、第一税务分局、信息中心、纳税服务股)
21.便利企业迁移办理。简化跨区域迁移流程,对不存在未办结事项且属于正常户的纳税人在本省内跨区迁移即时办结。明确跨区迁移的操作岗位和操作流程、操作规则,整合、简化跨区迁移特别是跨市迁移操作的业务管理,将纳税人的跨区涉税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一窗处理。(责任部门:征收管理股、第一税务分局、各税源管理部门)
22.优化税务注销事项办理。对于符合注销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适用何种注销程序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为符合税务“简化注销”和“优化注销”的纳税人提供自助机快速办理功能;对于不符合注销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存在未结事项及处理建议。扩大“简化注销”受理范围,明确“优化注销”办理原则,提高即时办结注销业务的比例。明确一般注销审查原则,建立审查台账制度,规范注销业务流转流程,提升办理速度。(责任部门:征收管理股、第一税务分局、风险管理股、税政股、各税源管理部门)
(六)推进规范税收执法,厚植征纳关系根基
23.完善基础信息。全面深入推广纳税人实名办税制,梳理排查纳税人税务登记基础信息,对联系电话逻辑关系不正确的,下发清单由各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完善。通过微信公众号、服务号发布关于核实基础信息的通知,提醒和督促纳税人对税务登记基础信息进行核实完善。(责任部门: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第一税务分局、各税源管理部门、办公室)
24.加强征纳沟通。广泛征集纳税人意见建议,通过办税厅值班领导、纳税人培训、“联户进企”走访等方式,借力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广泛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开展走访活动,重点与公信力高的事务所合伙人进行宣讲交流,重点对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曾被锁机、被降票、被处罚、被稽查立案、纳税信用降级、投诉过的目前仍处于正常状态的企业列为必访先访名单,积极向纳税人宣讲税务机关的管理要求及便民措施,努力消除纳税人的误会和不满,争取理解和支持。提速投诉处理,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对纳税人的涉税投诉要“早接触、早处理、早回访”。(责任部门:局内各部门、各税务分局)
25.加强廉洁监督。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投诉举报信箱方便纳税人反映税务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进一步推行入户调查检查廉政监督制度,税源管理和税务稽查人员入户调查检查时,应向纳税人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监督,由纳税人填写密封,通过邮寄、自送或由检查组带回等方式交本级纪检部门阅处。定期对办理业务或接受税务检查的纳税人进行回访,了解事项办理情况,监督廉洁自律情况。(责任单位:纪检组、各税源管理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全面推进。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从纳税人最关心的地方做起,从纳税人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切实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纳税服务水平。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积极主动推进整改工作,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共享信息数据,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按时按质完成。
(三)转变理念,全面整改。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正视短板和差距,认真查找影响纳税人满意度的因素及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措施进行整改,尤其是要重点关注2018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出现的问题狠抓整改,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西乡塘区税务局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