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11月第二批计算机类、非计算机类设备报废资产处置项目

二、报名审核

经报名审核,意愿购买方不足5家,所有报名方一起参与踏勘竞价。

三、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的时间和地点:对于通过报名审核的公司,将以短信方式通知现场踏勘的时间和地点。

四、竞价方式

(一)竞价人资格要求:

1.通过报名审核的公司。

2.公司法人或持有公司法人签字与盖有公司章的竞价授权书(须注明参加竞价的人员姓名与身份证号)。

3.竞价人参加竞价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验。

(二)竞价

在现场踏勘后将进行现场报价,通过报名审核的公司需自备信封与白纸,将写有报价公司名、报价金额、报价人姓名与联系方式等信息密封在信封中。以最高价确定中标公司,价高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与竞价授权书来确认价格的有效性,通过校验的价高者代表的公司为中标公司。

五、竞价人须知

(一)转账要求(重要):转账的账户必须是中标公司的账户。

(二)中标公司须在我单位收到货款后的一天内将处置资产从我单位清出。成交人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

(三)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担。

(四)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额后,处置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