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NNSW2020-C3-1097-XYG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5日 至 2020年07月2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方式:无需报名材料,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现场购买。

售价:¥2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开启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

磋商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形式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银行账户转出,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桃源支行(若转账或电汇时银行系统未显示该支行,可选择“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银行账号:6197 5749 8910】;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形式的,磋商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120号        

联系方式:涂股长,0771-2637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联系方式:陈法林,0771-5783329转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法林

电 话:  0771-5783329转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