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兴宁区税务局”)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等文件要求,坚持推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党政作风建设,以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加大执法考核力度为保障,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各项税收法治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2019年,兴宁区税务局按照上级部署,严格落实“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切实避免非正常因素对收入的影响”工作要求,依法加强税收调控,促使收入质量不断提升,共组织自治区口径收入53.44亿元,与去年同期的54.78亿元相比减收1.34亿元,同比减少约2.45%,共组织城区口径收入46.53亿元,与去年同期的43.36亿元相比增收3.17亿,同比增长约7.31%

(二)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各项优惠政策减税降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税收工作的主题。2019年,兴宁区税务局实际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户数为1521户,同比增加了242户,增长了18.92%,政策受惠面达100%;减免税额为4005.2万元,同比增加了2909.05万元,增长了282.85%,户均减免税额为2.63万元。充分体现了减税降费效果,为企业带去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

(三)强化依法治税。兴宁区税务局一是建设专职风险管理团队,2019年,共开展风险应对任务1333户次,查补税款2900多万元,风险任务完成及时率100%。二是从2019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税收执法公示制度、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工作。

(四)扫黑除恶取得新进展。兴宁区税务局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对问题“零遗留”、整改“零容忍”、处理“零放过”。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兴宁区税务局为进一步提高税务执法效能,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促进公平公正监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市税发〔2019〕96号)要求,下达公文《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南兴税发〔2019〕37号),贯彻落实好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

(二)兴宁区税务局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1号)要求,积极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健全完善法制体系,促进税收法治建设,在源头上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合规。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建立完善决策机制。一是加强行政监督,建立并完善决策规则。二是下达公文制订兴宁区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事项。三是根据有关人员岗位工作的调整,及时调整兴宁区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定重大决策事项、梳理审理流程。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税收行政裁量权的运用。兴宁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的规定进行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坚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从源头上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权运用的准确合理。

(二)规范行政许可。按照规范行政许可的有关要求,兴宁区税务局对税务系统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纳服规范、征管规范执行。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抓内控机制建设工作。一是协同征管、税政、纳股、财务、办公室、人教等部门,全新修订原兴宁区国、地税局制订的内部控制规范。二是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协同征管、税政、纳股、财务等部门设立若干风险点,增强内控监督平台的风险防控能力。三是完成各部门内部控制评价及兴宁区税务局全年内部控制工作的自我评估工作。

二)做好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日常管理工作。立足实际抓好各股(室)、分局范围内的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内控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审查,对产生的过错数据,及时提醒、查找原因、纠正过错,做到事中监控不缺位。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结合兴宁区税务局实际,在税务执法工作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鼓励和支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积极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把兴宁区税务局执法主体主要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执法人员证件、受理投诉举报及公示意见建议途经、法律救济渠道,这些内容在官网进行公示,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按规定完成南宁市税务局30项公示内容,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税收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加强全体干部法治培训。2019年,开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现场培训49人次干部职工。此外,还组织本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税务总局举办的“三项制度”视频培训会议。

(二)组织学法用法培训考试。组织开展兴宁区税务局工作人员2019年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切实抓好学习考试工作,参考率须达到100%,合格率须达到100%。

(三)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邮政快递、培训会、座谈会、入户辅导、税收宣传月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亮点颇多。

1.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覆盖面。主动联系京东物流公司,邀请京东“快递小哥”当起了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的派送员,为兴宁区纳税人派送减税降费政策大礼包。

2.依托纳税人学堂,加强政策培训。积极组织纳税人开展个税、增值税改革、社保等各项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帮助企业用好政策,现场为纳税人答疑解惑。截止12月31日,减税降费专场培训73场次,共计培训纳税人3129人次,个人所得税针对财政统发的行政事业单位、重点税源及重点培训户组织开展培训29期,培训代扣代缴单位和纳税人21107人次,QQ微信解答约4440户次,分行业精准发送政策短信634365 条。

3.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4月税收宣传月营造落实增值税改革良好氛围,在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上进行增值税改革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共邀请6家媒体到场,共计培训纳税人70户次。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法制机构和人员保障,设有专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法制股,目前配备了3名干部。二是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目前兴宁区税务局已经有98人持有税收执法资格证在官网公示。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为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提高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兴宁区税务局成立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统筹负责全局税收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股,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十一、税务法治工作存在问题

(一)综合治税能力仍待提高。一是法制审核人员远远不够,并且没有法学专业的专业人员。二是干部队伍的素质有待提高,改革工作多、任务重,对干部素质能力的要求更高了。三是基层工作人员存在法治意识不高、知识储备老化、符合现代税收征管要求的风险应对、信息管税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专用型人才不足的问题。

(二)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有待进一步明确。与地方政府、人社、财政等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各方面统筹协调和业务整合有待加强。

十二、2020年工作打算

(一)法治引领,做好各项税收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立场坚定,立足本职,做好各项税收工作。

(二)抓实全员业务教育培训。持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全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法治能力、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依法治税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努力把兴宁区税务局建设成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高效文明的干部队伍,为经济建设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法治环境。

(三)继续严格执法监督。继续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认真开展税收执法过错督察,强化内控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审查,对产生的过错数据,及时提醒、查找原因、纠正过错,做到事中监控不缺位。

(四)继续抓好减税降费各项政策的落实。借助大数据分析,继续开展包括纳税人实体学堂、网络直播等各种推广形式宣传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确保减税降费实打实、硬碰硬,让纳税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五)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兴宁区税务局将紧紧围绕城兴宁区政府及南宁市税务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部署,不懈怠、不松劲,狠抓严管,清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把“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工作作为2020年依法行政的核心工作来抓,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七)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建设,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