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税务局在南宁市税务局、马山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有关要求,做好税务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点,不断推进税务法治建设,提升税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一步提高税务执法效能,促进公平公正监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为全力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思想意识坚持目标导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以“三项制度”为主抓手,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执法质量意识,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税务执法效能,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结合实际积极稳妥推进三项制度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税务执法透明

行政执法公示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

(二)稳妥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税务执法规范

1.完善文字记录,规范税务执法文书。税务机关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的形式对执法活动进行文字记录,做到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参照全国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结合税务执法实际,完善统一适用的税务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制作执法文书范本,制定税务执法规范用语。

2.规范音像记录,监督税务执法行为。税务机关通过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实时对执法活动进行音像记录。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等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建设税务约谈(询问)室对纳税人约谈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3.严格记录归档,完善税务执法档案。完善税务执法档案管理制度。马山县税务局按照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实现所有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税务总局要求,今后还要形成业务流程清晰、数据链条完整、数据安全有保障的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税务执法公正

1.对按户(次)罚款数额1万元以上(含本数)或经过听证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对所有需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税收强制执行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3.对5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4.对税务行政处罚和税务行政征收决定中管理部门认为情况复杂的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三、法制建设取得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马山县税务局牢固树立任务目标意识和大局意识,严格执行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通过强化经济税收调查、分析和预测,提升税源掌控力,抓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提高综合治税力度,不断提升收入质量。2019年1-12月共组织收入63089万元(其中:组织税收收入31022万元,组织非税收入3206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31105万元,增长97.25%;组织政府考核口径收入2956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389万元。

(二)提高税收法治建设质量

1.强化事前公示,保证税务执法源头合法。及时主动依法公开税务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基本信息,随机抽查事项、“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等清单信息,办税指南等办税信息。对因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发生变化而引起公示信息变化的,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2.规范事中公示,做到税务执法过程公开。税务执法人员执法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着装、佩戴标识可能有碍执法的除外;在进行税务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税务检查证,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在税务执法时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办税服务场所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建立非即办执法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工作机制,方便当事人实时查询办事进度。

3.加强事后公示,实现税务执法结果公开。按规定时限、内容和有关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非正常户认定、欠税公告、税收减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执法信息,公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4.促进完善文字记录,规范税务执法文书。税务机关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的形式对执法活动进行文字记录,做到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5.规范音像记录,监督税务执法行为。税务机关通过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实时对执法活动进行音像记录。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坚持把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当做“带好队,收好税”的重要事项来抓。在税收管理和税收执法的关键环节,将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工作中,凡属重大税收业务工作、干部任免、基建项目及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制度落实,通过局长办公会、党委工作会议、局务会议等形式研究部署税收业务工作和其他重点工作,经过集体决策,有效提升依法行政的公信力、执行力。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严格执行党组(党委)议事规则、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监督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并对上述事项负总责,对副职履职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权力得到正确行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监督检查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开展两个专项检查自查和油卡清理工作、“三转”自查自纠工作、承包经营农村土地问题专项清理工作以及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工作等,开展日常纪律监督检查系列活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两个责任”落实。

(五)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在税收执法中,马山县税务局依法依规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2019年全年对税收违法行为处罚1200多户,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在涉税纠纷化解方面,马山县税务局注重在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通过强化征纳双方互动沟通以及部门配合,形成服务合力,并按照税法程序处理,防止涉税纠纷扩大和蔓延,各类涉税矛盾及时得到化解。

(六)成品油市场源头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布置,积极开展打击成品油市场相关工作,配合县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小组开展整治工作,认真检查核实加油站购销台账、油品来源和证照情况,检查核实发票使用情况,督促加油站自查矫正补缴税款入库35.37万元。其中入库印花税2.56万元,印花税滞纳金0.81元,个人所得税24.36万元,个人所得税滞纳金7.64元。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成品油市场的检查监督工作,巩固整治成果。

(七)依法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

严格依法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从以税收管理需求为主导向满足纳税人合法合理需求为主导转变,主动落实国家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并对落实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跟踪管理。加强对纳税人进行业务辅导,避免因对政策的误解造成缴税风险。优化办税流程,精简办税资料,简并服务程序,依法取消或减少内部流转环节,提高办税效率。依法减轻纳税人负担,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真正树立总局提出的“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理念。2019年政策性减税费共4000多万元,有效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让纳税人享受到国家改革开放的红利。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思想认识

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防止任意执法、选择执法、简单粗暴执法等问题出现,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注重统筹集成

坚持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将“三项制度”具体要求融入权责清单和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等执法规范,嵌入到具体税务执法事项之中,推动税务执法更加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三)加强培训宣传

制定“三项制度”专题培训方案,开展分级分类培训,与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活动有机结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子税务局、纳税人学堂、12366服务热线等方式,广泛宣传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事例和实施效果,凝聚思想共识,回应社会关切,为推行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务求工作实效

坚持因地制宜,按照上级局和马山县委县政府工作布置分步有序实施的时间节点和时限要求,凡是现有制度规定、工作事项、业务流程、表证单书、信息系统等基本上符合和适应“三项制度”要求的,应当继续保留和使用,并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改进和完善。注重发挥“三项制度”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管理、防范和打击虚开骗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注重选树“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将“三项制度”推行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和督查督办,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人员要通报批评,依纪依法问责,确保“三项制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国家税务总局马山县税务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