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南宁祈顺纸业有限公司、南宁衍庆纸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骊珠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横县瀚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金海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科宏药业有限公司6家单位未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现予以公告。欠税名单及情况详见《欠税情况表》(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

202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