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西乡塘区税务局衡阳税务分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南西税衡分限改〔2023〕5号

黄祖严:(纳税人识别号:452131********0613)

你(个人)存在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0〕第587号)第三十五条,限你(单位)于2023年9月14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办理相关事宜。


二O二三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