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创新等53名纳税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相关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143号3楼302办公室领取上述文书正本(详见明细)。
联系电话:0771-451101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良庆区税务局
2024年 1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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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相关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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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相关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143号3楼302办公室领取上述文书正本(详见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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