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广西南宁市聚丰广告有限公司等79家单位纳税人未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现予以公告。欠税情况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武鸣区税务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