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良庆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良庆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在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和中共南宁市良庆区委、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加快税收法治进程,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1.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良庆区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理论的引领作用,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依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扎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入行。
2.强化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效实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合力齐促法治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相关法律,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严守财经纪律、压实收入质量。强化组织收入责任意识,提高收入预测的精准性,依法依规推进落实各项组织收入举措。
2.精准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切实扛牢政策落实主责,持续优化“政策找人”工作机制,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同时要狠打骗税,坚决不让优惠政策红包落入不法分子“腰包”。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对与纳税人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税收执法事项,严格遵守《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审议规则》,会商解决各类征管服务“疑难杂症”,有效解决处理力量不足、效率不高、方法不优等问题,使各项疑难问题平稳解决,预判规律性问题前瞻性解决,从而实现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由专人进行如实记录,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并完整存档。
2.落实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围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十年主题,始终秉承“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及时落实并不断改进优化税费服务举措,持续推进服务标准规范化、办税缴费便利化、宣传辅导精准化、权益保护制度化,提升纳税服务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三重一大”事项必经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落实2023年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案件裁量适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疑难复杂、执法存在争议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在政策把握、行为定性及法规适用等方面给予一线明确指导,保证执法尺度更加精确统一。
2.“云核查”推动税收执法规范清廉。针对当前税收执法实地核查过程中存在的成本高、质效低、难监督三大问题,创新推行“云核查”税收执法新模式,全力营造规范、高效、清廉的税收执法环境。“云核查”开展以来,核查平均耗时15分钟,核查效率提高6倍以上,核查耗时压缩83.33%,进一步解决了税收执法过程中的程序规范、征管质效和廉政监督三大问题,该创新措施获全国复制推广。
3.推行“阳光执法”狠抓执法规范性。推行以“1+3+7+N”一揽子制度规范为核心的“阳光执法”专项工作,强化后续监管,提升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执法质效,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4.继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加快构建新型税务执法质量控制体系,有序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就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结果等信息及时发布公示,使税务行政执法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提升税务行政执法水平。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健全防范化解税收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机制,妥善处置应对各类风险。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积极推行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坚持教育优先理念。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充分听取行政复议申请人意见与诉求,对申请人进行疏导,共同寻求解决问题途径,切实将纳税人税收法律救济权落到实处,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按照《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要求,强化被诉行政行为承办机构的应诉责任,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审理税务行政案件,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2023年良庆区税务局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2.创建“枫桥式”办税服务厅。推行诉求处理“枫桥经验”,做到“常规诉求不出厅、本地诉求不出局、疑难问题首问负责”,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打通信息壁垒、发挥智税支撑、深化共治聚力三个方面,实现自贸区跨部门高效联办、税费服务不缺位更智能、矛盾不上交更和谐,建设”“办不成事兜底窗口”“税费争议调解室”,针对涉税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小事”“急事”“大事”“难事”配备6名青年干部组成专业调解团队,采取“先普法,后服务”的策略,分级分类一站式疏通化解税费争议。创建“税费争议调解室”以来,累计开展涉税咨询和矛盾化解服务200余次。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围绕2023年税收工作重点,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发票电子化改革等重点工作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两办”意见和发票电子化改革 (金税四期)等重点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内控考核成果在绩效管理及数字人事的方面的结合,强化内控监督成果应用,倒逼主责部门参与内控管理的积极性,确保执法决定更加公正严谨。
2.强化政务公开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与上级部门及区属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定期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动态调整,保证政府信息时效性、准确性,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提升便民办税缴费质效。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统一身份管理平台、征纳互动平台等应用系统,实现“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型升级。通过持续优化“网上+掌上”办税双渠道,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广度和深度。对延续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的申报实现信息系统自动计算减免税额、自动预填申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理体验,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准落稳。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办公室工作规则,按规定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推进和落实上级税务局机关及中共南宁市良庆区委、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全面依法治税中的统筹协调作用。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和中共南宁市良庆区委、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落实,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面临一些问题,如法治队伍专业人员不足,专业素养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还需加强。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
(一)持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
牢记第一身份是政治机关,“持之以恒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不断巩固主题教育成效,推动全局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党的税收事业发展的能力本领。
(二)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聚焦减轻各类市场主体负担,深入激发市场活力,围绕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进一步加大便民办税力度,努力打造办税负担更轻、办税时间更短、办税渠道更广的税收营商环境,服务好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和良庆区的纳税人、缴费人,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三)持续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
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务系统的实践运用,打造第二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构建“税务+”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问题争议解决在一线,有效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