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邕宁区税务局”)根据上级及邕宁区委、邕宁区政府贯彻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的要求,始终坚持把建设法治税务作为税务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于各项工作中,树牢法治思维、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邕宁区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深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建+依法行政的深度融合。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业务大课堂授课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全面落实税务法治建设领导主体责任,推进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制度落实。二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将普法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加强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全系统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阶段性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税务执法问题,稳步有序推进各项法治工作任务落实。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严格依法征税。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守不收“过头税”的底线,扛牢组织收入主责主业,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二是依法落实税费优惠。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延续优化完善的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的决策部署,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劲的“税动力”。三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建设“枫桥式”税务分局,成立税费争议调解工作室,制定税费争议协调机制,累计处理涉税争议15条,满意率100%;深化税企银三方互动,举办三连A企业颁奖仪式,为企业提供资金“活泉”。
(四)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文件备案、文件清理等各项工作,经自查,2023年度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持续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统一税务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执法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三是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四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统筹重大时间节点与税收宣传月,结合普法“六进”机制实地开展税收宣传工作。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应对突发事件,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广西税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时收集和报送突发事件事实和处置情况。重视舆情管理,妥善处理涉税舆情,积极化解纳税人负面情绪,2023内未发生重大涉税舆情事件。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通过开展“涉税诉讼案件模拟法庭”演练,防范执法风险,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年度内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二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立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务领域的实践应用,通过优化矛盾调解方式,进一步完善税收法治建设,推进新时代基层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加强信访工作管理,执行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从严开展政治巡查、督察审计和“一案双查”,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切实履行专职监督职能。二是抓实抓细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事项,做好公示公告和重大决策意见征集。
二、存在的问题及2024年工作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少数税务干部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与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的高标准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围绕法治邕宁建设工作任务,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谋划推进法治邕宁建设的措施及载体,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工作能力,稳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依托执法公示平台等税收信息化平台,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能力。
3.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推进精准性监管,不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4. 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拟定期在全局推送日常法律知识,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日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