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隆安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隆安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专题学习、集中宣讲、专题宣讲活动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
全面落实税务法治建设领导主体责任,推进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稳步有序推进各项法治工作任务落实。
深入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根据上级税务局党委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锚定主题教育目标任务,按照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开展主题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推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推动党员和团员青年干部将焕发出来的学习、工作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在自治区、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隆安县税务局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持税收法定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税费政策,不断提升税费收入质量,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统筹做好组织收入相关工作。2023年,隆安县税务局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91724万元,同比增收15886万元,增长9.03%。
2.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提高政治站位,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延续和优化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决策部署,加大对重点行业税收支持力度,保障政策落实落细,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23年隆安县税务局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8663.51万元,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为企业纾困解难增强发展信心。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积极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建设,重点打造具有税务特色、隆安“那”文化特点的“枫桥式”办税服务厅,持续打好党建引领、优化服务和矛盾化解组合拳。二是办税流程简并优化。通过建设智慧办税服务厅,将集成核准小组并入大厅,实现涉税事项审批前移,通过集成核准小组办理发票审批、一般注销、退税等33个限时办结事项,进一步缩短办税时间。三是开辟中介人员绿色通道,组建“小林办税”微信群,安排业务骨干提供预约办税、答疑解惑服务;在办税服务厅设立“1号窗”,将“办不成事来找我”窗口与“1号窗”相结合,推出“金钥匙”服务,配置业务骨干作为税费服务“金钥匙”,解决一般窗口无法解决的堵点、难点问题。四是设立值班领导岗和咨询台,现场受理到厅纳税人涉税诉求。五是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每月由局领导、局内各单位负责人深入基层一线为纳税人缴费人办理业务,亲身体验和解决办税缴费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六是与市场监管局、公安(印章)等部门为新办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与不动产交易中心设立联办窗口,只收取一套资料,业务信息在两部门之间内部流转,实现一人受理、一键缴费、一网办结。
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建引领,召开局党委专题会议,围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主题,就如何努力打造一流的税收营商环境进行研讨交流,共同探讨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具体思路、方法和举措。持续推进服务标准规范化、办税缴费便利化、宣传辅导精准化,推动优化隆安税收营商环境实现新提升。一是成立涉税争议调解室。通过“一站式”服务就地化解税费矛盾争议,对纳税人缴费人的涉税争议事项迅速响应,做到问题不出厅、矛盾不上交,促进征纳关系更加和谐。二是为民解难题办实事。通过多次深入企业调研走访,在上级税务部门联动下推出“统一授权代开发票”服务,解决了广西金穗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农业企业农户代开发票业务“操作难”“成本高”的难题。三是做好纳税信用评定修复工作。开展“守信激励”应用案例宣传工作,扩大信用管理和“银税贷”的知晓度和关注度,引导纳税人形成良好的纳税信用养成机制,引导纳税人及时修正涉税风险,提升纳税信用等级。四是加大税费政策业务宣传培训力度。随着数电票在广西试点上线,本局组织业务骨干担当授课老师,对纳税人缴费人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数电票”业务宣传培训,共举办36期培训,涵盖804户纳税人,通过在“隆安纳税人交流群”、“小林办税”微信征纳交流群、体验师交流群推送政策“礼包”和办税提醒180 次,在“隆安融媒体”微信公众号税收宣传专栏发布税收政策45条。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23年,本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2.健全依法行政组织制度。按照上级税务部门关于加快税收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部署要求,及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等组织制度,强化对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3.严格落实税务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的要求,严格依照清单依法依规实施税务行政许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确保不在清单外实施税务行政许可。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为抓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定程序规定,不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党内法规制度,规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民主集体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三是加强对决策权力运用的监督和防控,使各项决策公开、公正、便民、高效。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以及《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则和基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等要求,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合理原则,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公正公开行使裁量权力,最大限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
2.持续推行“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持续优化执法方式,一是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权力和责任清单等录入类事项全部公示完毕并安排专人及时更新公示内容,规范权力以“看得见”的方式规范运行,不断提升隆安县税务局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业务部门集中配备照相机和执法记录仪,要求执法人员按照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操作指引对执法活动进行音像记录。三是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3年,对3起罚款数额较大事项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根据各时期各阶段各项工作可能存在突发舆情的情况制定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二是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严格实施领导干部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值守制度,做好重大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安排。严肃值班纪律,严禁擅离职守,确保有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妥善处置舆情,防止舆情扩大化。2023年,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不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着力实现纳税人权益受到公平对待,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一是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机制,探索改进和优化纳税咨询服务方式,通过安排专人负责纳税服务投诉工作、对外公开咨询投诉电话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二是成立涉税争议调解室。通过“一站式”服务就地化解税费矛盾争议,对纳税人缴费人的涉税争议事项迅速响应,做到问题不出厅、矛盾不上交,促进征纳关系更加和谐。三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2023年,接收到一份行政复议申请,因不符合受理条件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四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积极开展税收执法风险跟踪防控排查。2023年通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税收执法风险跟踪防控模块核查风险点共计28条。发挥纪检监察、督察内审和业务部门的监督作用,组织按月按季对现金税费征缴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防范贪污截留税费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持续开展税收风险疑点核查,及时处理上级下发内部快反任务核查,2023年,共应对上级下发税费减免相关风险任务三批次,涉及企业14户次,共核查并补税入库4.07万元,滞纳金0.61元。以内部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落地,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按照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督促落实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2.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按照事前公示、事中公示、事后公示事项要求,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权限、执法流程、执法依据、执法监督、救济渠道、服务和执法事项、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欠税等信息进行公开发布,使行政执法更加公开透明,保障了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年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66条。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推进“云核查”执法模式,对符合“云核查”执法事项的企业开展“不见面”线上核查,压缩执法成本,提升执法质效。延续“小林办税”微信群服务模式,推出“那好办”税费服务品牌,由办税服务厅业务骨干担任涉税专员,为群内纳税人提供远程帮办服务。推广“桂税e点通”征纳互动平台,从“业务线上咨询”“业务线下办理”的单一服务向“咨询办理一体”的服务升级,为纳税人提供远程帮办服务。一年来征纳互动平台受理咨询1500多条,转接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82条,核实反馈12345市长热线工单30条,有效化解涉税难题。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配合全市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税务部门互通互认互用,减少了办税资料,简化了办税手续。通过建设智慧办税服务厅,将集成核准小组并入大厅,实现涉税事项审批前移,通过集成核准小组办理发票审批、一般注销、退税等33个限时办结事项,进一步缩短办税时间。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局党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
采取线下专题集中培训、全员到高校脱产培训和线上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兴税学习等方式,组织全体税务干部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加强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税务干部法律素养。建立“三师”团队,目前我局有3名干部考取律师资格证。着力打造“法律+税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为法治税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外聘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规范行政管理、防范法律风险、服务重大决策、保障依法行政的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要求,将执法资格考试作为加强税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税务执法水平的总抓手,2023年共组织11名新任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始终将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学法用法学习考试,2023年,我局92名干部参加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全部合格。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部分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有限,执法行为不规范不严格的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
(二)执法监督不够到位。对税收执法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导致一些执法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
(三)法律服务能力不足。税务部门提供的法律服务能力有限,不能满足纳税人的需求,如税法宣传不够普及、纳税咨询服务不够完善等。
(四)信息化水平不够高。目前税务系统软件平台种类繁杂,平台数据信息衔接不畅,数据质量不高,运用大数据进行依法治税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建引领,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法治税务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法治税务建设能力。
(二)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税收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提高税收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税收执法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
(四)提高法律服务能力。加强税法宣传普及工作,完善纳税咨询服务等法律服务项目,提高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服务满意度。
(五)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持续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创新对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任用,激励年轻干部勇于担当作为,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工作队伍,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