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兴宁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以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加大执法考核力度为保障,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各项税收法治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方面

兴宁区税务局坚持党的政治统领,把牢高质量发展的“方向盘”。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与主题教育学习紧密结合,着力在“学、思、践、行”上下功夫,全面系统学习、完整准确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多层次多维度地开展学习,打造“党委理论中心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全覆盖的学习阵地。兴宁区税务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确保税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向前推进。一方面,坚持学深悟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任务”制度,多层次多维度地开展学习,实现党委会、党委理论中心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团支部等理论学习全覆盖。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党委会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1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9次,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团支部等集中学习94次,专题交流2次,党支部和团支部等开展主题联学联建学习2次。另一方面,坚持学以致用。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积极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建言献策”和“学习身边榜样”三项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挺膺担当,学用结合破解税收难题、谋求创新突破,推动主题教育成果向实效转化。通过开展“我为发展献一策”活动,广泛收集党员、群众、青年团员以及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共120多条,有效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生动实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方面

坚持以“征”保政府财力,以“减”保市场活力,助力兴宁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在保障发展财力上积极作为,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守牢底线,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兴宁区税务局克服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等多重困难,严守组织收入原则,顺利地完成收入预算任务。2023年累计组织总局口径税收收入44.12亿元,同比增收3.61亿元,增长8.90%;创新清欠管理,实行党委委员欠税清理分片包干制,压实责任;稳步推进土增清算工作,完成13个项目的清算,其中补税4个项目。另一方面在激发活力减负担上积极作为。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在政策辅导精准化上下功夫,推行“政策找人”机制,分类别建立17个征纳互动微信群和11个社保费征缴宣传辅导钉钉群,以及主动对接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对重点群体等各类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分行业推送税费政策;在办税便捷智能化上做文章,大力推行使用广西税务APP等非接触式办税方式,在办税服务厅提供“亲情帮办”、减税降费专窗等个性化服务确保政策红利快速、便捷、精准地惠及纳税人缴费人,有效助力市场主体“活起来”、经济发展“快起来”。2023年,共推出“线上+线下”税费政策辅导培训累计44场次,参训纳税人达1.31万人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留抵退税减负等,有效助力经济回升向好。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方面

建立权责清晰的组织架构,兴宁区税务局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通过每月召开局务会及业务合议会等形式确保工作流程合理、高效。同时加强内部监督机制,避免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兴宁区税务局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提高全局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密切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不断加强对最新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职工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岗位练兵比武及“税费辅导周三见”“小鱼儿工作室”等纳税人培训载体对内对外进行宣传和解读最新法律法规,确保税收制度与法律法规相衔接,提高税法适用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方面

加强内控监督管理,确保执法规范;同时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对决策的结果进行追溯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提高决策的执行力和效果。一是切实加强内控监督管理。采用内控监督平台线上自动监控及线下人工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日常税收执法业务进行内部风险控制监督。年内发布内控风险通知书3份,内控建议书1份,及时发现疑点数据共4类63条,已排除风险和整改55条。二是督促行政许可限时办结。及时对即将临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办结事项的督促办理,对十余条涉及即将临界办结事项全部已办结,未造成逾期。三是开展留抵退税复盘抽查。完成5户企业留抵退税的复盘,确保留抵退税政策的有效性及合理性,进一步完善执法体系。四是严肃追究各类执法责任。开展对国家税务总局广州特派办督察审计报告涉及执法问题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31户企业“税务机关对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按高于或低于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进行核定”的执法过错行为开展责任追究。开展“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对有关同志在从事税收执法工作期间的执法过错开展责任追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兴宁区税务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行“阳光执法”,增强税收执法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税务机关的服务水平和执法效率,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2023年以来,兴宁区税务局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依法及时主动公开了行政征收(委托代征信息)2条、行政许可(准予行政许可结果)1397条、其他事项(非正常户认定信息)874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68条、其他事项(欠税信息)3728条、行政征收(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28084条等权责清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合计34159条。通过公示,让广大纳税人和税务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各项权责清单执行具体情况,促进公平公正监管。二是在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兴宁区税务局现配备有照相机19台、执法记录仪9台、摄像机3台、1间约谈室,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税务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执法全程记录,做到执法事项公开,确保执法有痕,规避执法风险和保护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且也让纳税人知晓执法行为的严肃性、透明性、规范性,形成一定的威慑力。三是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2023年对行政处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进行8宗,对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准确等执法内容进行了严格的审核。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方面

按照“资源共享、活动共办、难题共解、办问协同”工作思路,探索“人大代表联络站+办税服务厅”的站厅联动新模式,着力打造最前沿的“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转化为政策宣传、问需问计、税费争议调处的实践阵地,就地及时高效响应和化解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健全突发涉税事件应对体系,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2023年,已组织召开“税务+人大联络站联席会”3场,就地解决疑难争议6起,共调解应开未开发票、偷税漏税等涉税举报687件,以“办问协同”即时解决涉税费诉求2494条。2023年兴宁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被南宁市税务局确认为第一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

兴宁区税务局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拓展服务措施和渠道,办好惠民利企实事,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体验感和满意度。一是推行“三个不错过”新举措,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瞄准提升满意度的“两个重点”战场——办税服务厅和税源管理部门,坚持不错过到厅的每一位纳税人缴费人、不错过每一次与纳税人缴费人接触的机会、不错过每一条纳税人缴费人的意见建议,确保入厅有人主动导税、办税过程有人主动辅导、业务办结有人主动征集意见建议,构建税费服务闭环管理。二是聚焦“解难题”,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台账式、清单式归纳整理,并在党委会上逐条研究解决;在大厅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诉求直接反馈渠道;组建了一支35人的税费服务体验师队伍,开展体验活动11场,解答税费疑问100多个。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方面

兴宁区税务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紧管党治党。制定发布《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兴税党委发〔2023〕7号),明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充分运用纪检与党委工作会商、监督提醒和谈心谈话等机制,抓实“日常+专项”监督,推动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2023年纪检部门与职能部门会商4次,对相关部门下提醒通知书11份,发出监督建议书4份。在全局开展“查问题、转作风、守纪律”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从严抓实主动服务意识淡薄、与不法中介勾结以及“四风”等专项问题,全局干部职工即查即改问题218个,专项整治逐级谈话794人次,签订《承诺书》812人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方面

为进一步推进智慧税务创新的重点工作落实,提升税务管理的效能和服务水平,兴宁区税务局用“三个一”工作法稳步推进现代化、智能化的发票管理方式——“数电票”上线。一是建立“一种模式”,即“单轨模式”,实现“新办纳税人全量纯单轨上线、存量纳税人2个月内分批纯单轨上线”的目标。二是坚持“一种方法”,即坚持“分级分类”的方法,将税控发票核定份数500份以上,年纳税额超10万元以上、纳税信用等级为A、B、M级纳税人、中介机构、总部经济等企业优先上线。三是做细“一项服务”,即从数电票的宣传辅导、发票开具、解疑释惑等方面做好服务。兴宁区税务局数电票开具份数、开票金额、开票户数均位居全市前列,推动了数字化经济发展和税收管理的现代化转型,促进了税收工作的规范化、智能化发展。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方面

兴宁区税务局突出抓好政治机关建设。树牢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意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机关建设的重要论述。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在税务局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政治建设全面贯彻到税务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落实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支部建在股室(分局)上,党支部数量从原有的3个增设为10个,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成立“党员先锋队”“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服务队”,在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023年,依托“兴税聚力 先锋惠企”等党建特色品牌,主动服务地方发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2次,参与志愿者143人次,累计服务时长442.6小时。二是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兴宁区税务局党委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接受地方党委领导,党委班子成员定期走访兴宁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汇报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履行推动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每月听取法制部门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三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健全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素质培训的必训内容。加强本局法治人才培养和储备,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练兵比武活动及考取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及注册税务师。兴宁区税务局获得了2023年全市税务系统练兵比武活动先进单位第一名;干部职工中共有3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7人取得注册税务师证。做好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抓新入职人员的执法资格考试。通过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税收队伍,确保本局税收工作的高效运转。

十一、2024年全面依法治税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税法的研究和宣传。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的研究和宣传,不断推动税收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落到实处;及时开展税法政策解读,向纳税人、税务人员对新颁布的税收法规进行详尽的政策解读。

(二)加强内控管理和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形成内控风险疑点联动预警机制,及时采取对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不断完善税收执法监督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税收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完善责任追究相关制度。

(三)提升税收征管科技化水平。推动税收征管工作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税收征管的科技化水平,提升工作效能。

(四)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建立健全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纳税人的权益保护,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强化税务人员队伍建设。持续加强税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法治意识培养,提升税务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

(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依法治税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依法治税工作的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