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兴宁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紧密结合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以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加大执法考核力度为保障,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各项税收法治工作。现将兴宁区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方面

兴宁区税务局坚持党的政治统领,把牢高质量发展的“方向盘”。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与主题教育学习紧密结合,着力在“学、思、践、行”上下功夫,全面系统学习、完整准确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一个标准”,多层次多维度的开展学习,打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全覆盖的学习阵地。兴宁区税务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确保税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向前推进。一方面,坚持学深悟透。一是深入推进政治机关建设。通过开展领导干部“讲课学”、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学”、党支部“集中学”、学习强国“网络学”、青年理论小组“讨论学”等活动,提升学习实效。2024年累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6次,中心组学习8次,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第一主题”196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第一任务”22次,党委书记、党委委员讲党课8人次,举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2次、举办专题培训2期,持续推进理论武装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全面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有机结合,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形成全局学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4次,开展警示教育9次,家属廉洁座谈会1次、送廉洁家书189人次、廉政家访12次。三是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委书记代表党委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查摆问题,实事求是查摆自身不足,对于会上查摆出的问题,逐项研究,细化解决方案,深化专项治理,严格纪律约束,构建有效的问题整改机制,着力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问题,实现意识形态责任的压实与政治生态的良性发展。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方面 

兴宁区税务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税收分析监控,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逐级细化征管措施,做到应收尽收。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精准高效直达。2024年,兴宁区税务局严格落实税费政策工作闭环管理操作规程,一是进一步优化政策落实机制,加强税费政策落实工作全流程管理,落实南宁市税务局2024年减税降费政策重点工作清单,及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统筹推进清单落地。二是进一步完善政策精准推送,多渠道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强化税收大数据应用,定向精准推送相关信息11万余户次,制作并发放相关实体宣传物料共12300份,落实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兜底辅导工作向11942户企业做好兜底辅导,通过办税服务厅张贴政策宣传海报、LED显示屏循环投放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和税收宣传月视频。同时强化问需问计实事快办走访调研力度,通过走访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意见建议,发现税费政策落实和办税缴费的堵点难点,年内已成功开展问需问计8267户,共收集并解决需求(问题)443个。三是有效防范政策落实风险。不断深挖各项内外部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风险,主动开展疑点数据扫描识别工作,确保各业务条线能够运用内控平台常态化开展风险扫描、数据筛选和应对整改工作,及时防范政策落实风险隐患。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方面 

兴宁区税务局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提高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及时将各相关部门在税费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南宁市税务局反馈;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程序,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拓宽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范围和内容,加强对联合制定的涉税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保证税收制度的可操作性,认真进行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从源头上根除制度性侵权。2024年,共开展了1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过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报送30个问题。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方面  

兴宁区税务局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和内部重大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经会议集体讨论,由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2024年,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起。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自查,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及时;开展执法过程全记录工作自查,强化执法风险意识;严格落实重大税务决定法制审核,确保执法程序严谨,依据准确。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新行政复议法)。新行政复议法实施一年来,兴宁区税务局有效履行行政复议职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在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程序中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促进实质性化解争议,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在《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前,以人员领学、集体共学及个人自学的方式深入开展学习及研讨。实施后持续关注、解决各部门在适用政策过程中的各方面理论及实操问题,有效提升执法的规范性、公平性和严肃性。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方面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重要工作、事情紧急就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引导纳税人、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提出改革发展举措。积极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建设,着力打造“法治税务”。建立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切实防范化解系统运维风险。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工作要求,扛牢压实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在确保平稳的前提下,对纳税人、缴费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避免社会产生误解。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依法推动信访责任落地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源头治理在基层。坚持系统治理、多元化解,建立健全涉税舆情管理规范,更好统筹舆情风险防范和应对工作,为税收中心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24年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

以点带面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务领域的运用,通过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立“公职律师+税务师+业务骨干+法律顾问”组成的专业化调解团队,主动对接司法、公安、社保、社区等部门,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纠纷风险预警机制、动态跟踪评估机制,形成闭环管理检验调处成效,推动税费矛盾纠纷定分止争。推进法院、检察院、税务局三方协税护税工作开展。对3户行政复议隐患的事项进行前置调解。就2户欠缴社保费及异议的问题进行提前干预。其中积极与兴宁区法院执行局联系,合作成功追回诉求人的社保费1户。根据检查意见书就1户行政处罚联系稽查核实调查。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方面

强化组织保障,依托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内控机制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应用集成系统-内控机制防御和管理评价功能模块信息系统。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做好税收执法过错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防控。坚持落实法定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欠税公告、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定额核定、非正常户认定、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等公开制度。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需要对外公示的事项。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基本栏目内容,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方面

加快构建税费服务新体系,优化整合税费服务资源,大力推进“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新生态建设,持续优化县级集约处理团队资源配置,推动税费服务向社会化服务网点延伸,有效打通自助办税“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机制,深入推进“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服务模式,按照“数据+规则”理念,依托大数据分析,对纳税人按适用政策进行标签化管理,通过AI电话、短信、电子工作平台、税企服务群等渠道向纳税人提供政策提示服务和政策解读,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方面

始终把“两个维护”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把严格执行党内法规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一是切实增强党内法规执行力。党委会每年专题讨论党内法规执行情况,把党内法规学习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常态长效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教育,联合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专门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贯通的监督体系。二是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将作风建设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结合起来,严格执行节前提醒谈话、节中检查监督、节后督促报告的闭环管理;持续开展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酒驾醉驾等领域的治理,以发送廉政短信、督促检查等形式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截至目前,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自查181人次,酒精含量突击检测4次,开展明察暗访51次,发送廉政短信6次1165条。三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坚持党委集体管干部、用干部,把政治标准放在选人用人首位,注重把严格监督措施嵌入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坚决把好政治关廉政关,落实执纪审查、提名考察、履职考核、请示报告等有关制度,截至目前,党委纪检组共开出党风廉政意见40份,679人次。四是用好谈心谈话“金钥匙”。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党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纪检组组长与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之间开展谈话,强化党员干部增强遵规守纪意识;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开展“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组织收入工作、出口退税领域等集体廉政谈话12次,涉及关键岗位人员123人次;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提醒力度,在重要节日节点共开展各类廉政谈心谈话244人次。五是促进党建引领与业务融合。将管党治党责任细化为具体行动,通过细化责任清单推进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年度推进七项质量提升行动,完成110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将党建工作延伸到“三个不错过”纳税服务举措,同步拓展“人大代表联络站+办税服务厅”的服务新模式,深入朝阳商圈、社区联合开展各类政策宣传活动共6期;发挥“红石榴志愿服务队”的先锋作用,打通缴费业务“淤堵点”实现社保缴费争议“一站式”处置中心实体化运作。

十一、2025年全面依法治税工作谋划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强化法治教育培训,组织税务干部参加法治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或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授课,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等。同时鼓励干部考取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等相关专业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支持,提高干部队伍的专业素养。

(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落实“强基工程”相关工作,积极打造效能税务。一是蓄力提升征管质效。优化税费征管岗责体系,狠抓提升5C5R指标,提升征管质效。加强与外部门数据传输和信息共享,提升精诚共治效能。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执法公示制度,将税务执法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利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留痕;借助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优化税收法治环境。一是加强税法宣传普及。结合税收宣传月、全国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通俗易懂的税法宣传视频、图文等资料,提高税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构建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当地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税收法治秩序。

(四)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一是内部监督常态化。加大税务部门内部监督力度,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审计、上级巡查等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认真对待纳税人的投诉和举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一是便民办税提水平。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结合实际分批推出和落实一系列便民办税服务措施。二是诉求响应解难题。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税务特约监察员、税务体验师的作用,强化税费争议调解工作室职能,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