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县局党委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专题研讨会主要内容,并组织开展2024年法治税务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局党委书记法治教育讲座,举办民法典、《行政复议法》(新修订)解读培训会、《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培训会,进一步引导执法人员培养法治思维,依法行政;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建+业务”培训班等,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进我局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2.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统筹抓好法治学习教育。组织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领悟重要讲话精神。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全过程。
3.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持续抓细新进公务员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2024年度我局共有15名新录用公务员通过税务执法资格考试,9名持有执法资格证的干部职工退休,均按规范颁发、收回行政执法证,并更新执法人员公示名单。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领导,不断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执法公正文明。同时,组织基层执法部门学习讨论《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则,使一线执法人员充分理解、掌握和运用具体条文,确保《基准》落实落细。
2.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据税务总局下发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制定宾阳县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遵循依法行政原则,有效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2024年全年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9户次。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按照“三项制度”要求,根据“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公示的时限和程序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2024年度共依法规范实施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120户次、简易程序处罚1491户次,落实首违不罚事项1110起。规范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全共受理行政许可10起,均依照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审核、公示。
(三)整合法律资源,推进依法行政
2024年,我局与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提请律师给予法律意见,重要涉税费事务执行决策前提请律师给予法律意见建议。截至12月底律师顾问对我局采购合同、劳务合同等合同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共27件,并于4月17日举办一期《法治税务专题讲座》,有效提升了我局执法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四)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
1.科学民主决策。研究决定重大工作事项,严格按照《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工作规则》执行,研究决定依法行政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执行。2024年,宾阳县税务局共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均采取集体讨论、表决的方式进行决议,并如实记录、存档。
2.加强内部监督,落实内控制度。制定内控工作计划,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将专项监督和日常自查密切结合统筹开展,把执法督察工作做细做实,2024年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行政许可审批、税务文书送达等方面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充分发挥了执法督察服务税收中心工作、防控税收执法风险的职能作用。
(五)健全突发事件处理、征纳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进一步落实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受权利,我局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公布),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今年我局共收到纳税人缴费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1件、行政诉讼3件,均依法依规受理、回复、应诉处理。
2.优化信访工作制度。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流程,畅通信访渠道,做好日常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多层级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进行税费争议调解,以点带面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我县税务系统的运用,通过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立“公职律师+税务师+会计师+业务骨干+法律顾问”组成的专业化调解团队(即“三师”工作站),主动对接公检法、社保、社区等部门,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纠纷风险预警机制、动态跟踪评估机制,形成闭环管理检验调处成效,推动税费矛盾纠纷定分止争;推进全县综合治税平台机制协税护税工作开展,全年就3户行政复议隐患的事项进行前置调节。就2户欠缴社保费及异议的问题进行提前干预。其中积极与宾阳县法院执行局联系,成功开展不动产、社保费等事项的核实调查。
(六)依法组织收入,落实减税降费
1.依法组织税费收入。严格依法履行组织收入工作职责,始终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组织收入原则,坚守不征收“过头税费”底线,杜绝税费空转等行为,同时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应抵尽抵、应退尽退、应减尽减、应免尽免。2024年共组织税收收入9.48亿元,同比增收1.79亿元,增长23.25%,其中,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5.49亿元,同比增收0.92亿元,增长20.24%;扣除留抵退税还原后,组织税收收入9.87亿元,同比减收2.60亿元,降低20.87%,其中,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5.69亿元,同比减收1.27亿元,降低18.27%。组织非税收入2.6亿元,同比减收2.74亿元,降低51.31%;组织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18亿元,同比增收1.5亿元,增长9.07%。
2.坚持依法治税。做好政策精准推送,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让税费优惠政策惠及纳税人缴费人。为让纳税人缴费人更加充分掌握政策规定,全面享受优惠,采取了办税大厅建立宣传阵地、深入经营户现场培训、上门点对点辅导、通过多渠道推送信息等方式开展多样化的税费优惠政策宣传,成效显著。2024年1-12月(税款所属期),落实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1.93亿元,其中办理留抵退税3859万元,新增减税降费1.54亿元。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负担,持续释放减税降费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后劲,持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
(七)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有关要求,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等工作。2024年宾阳县税务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并针对上级拟出台的各项税收规范性文件认真学习、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上级修订文件提供了有效的参考意见。
二、问题和不足
(一)专业法律人才不足,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参差不齐,与法治政府建设和新时期税收工作要求有差距。
(二)个别税务干部法治意识淡薄,法纪观念不强,一些执法程序有规范现象,履行依法治税有偏差。
(三)执法设备配备及使用跟不上要求,“三项制度”落实需进一步加强。
(四)部分基层单位对利用内控平台加强风控重视度不够,对出现的风险预警未能及时处置办理。
三、2025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谋划宾阳县税务局2025年和“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税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完善我局税收法制建设。
(二)全面推行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强化风控意识,规范行政执法,预防执法风险。一是通过自治区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加强行政执法事项信息的审核并及时发布;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强化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税务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事项公开,确保执法有痕、有迹可查,行政执法过程确保合法、公平、公正。三是持续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重大法制审核中,发挥法律顾问法律服务专业职能,从审核主体、审核事项、审核内容、审核责任严把审核关,严格进行法制审核,保障作出的税收保全决定合法有效。
(三)加强执法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对现金税费征缴核查力度,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自查等整改工作,针对自查自纠及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查深查透,整改到位,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积极落实《宾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精神。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大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税务人员业务技能和法治意识,以适应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税务行政执法程序,推进税务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加强法律顾问审议制度,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等。
(五)建立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坚持以事前预防法律风险为主、事中控制以及事后及时补救为辅的原则,加强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合法性审查,利用聘请的法律顾问开展学法讲座,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年度培训总体计划,重点持续组织进行执法培训、民法典、行政法规培训,增强干部法治意识,严格税务执法规范流程,防范执法风险,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能力。
(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法律服务专业职能。整合法律资源,完善公职律师服务制度,坚持以预防执法风险为主,加强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合法性审查,切实维护我局的合法权益,为税收行政执法提供法律保障。
(七)建立健全税务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防止权力滥用,强化采用税务系统内控监督平台自动监控及线下人工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发现疑点数据并进行核查,通过提出内控意见书,对日常税收执法业务进行内部风险控制监督。
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办公室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