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之达实业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3MA5K9BFH8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南良税大分强催〔2025〕40号),文书内容详见附件。

请你公司及时到我局大沙田税务分局签收《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南良税大分强催〔2025〕40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上述《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南良税大分强催〔2025〕40号)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143号310办公室

联系人:王嵩

联系电话:0771-479292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良庆区税务局

2025年7月21日

附件:《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南良税大分强催〔2025〕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