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青秀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切实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第一主题”、青年理论学习“第一任务”,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要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法治政府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质要求,坚持以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放在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地位。
(二)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税务法治建设领导主体责任,推进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对税收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稳步有序推进各项法治工作任务落实。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要求。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严格依法征税,履行税收机构基本职能。始终牢记税务机关的税收基本职能,持续贯彻组织收入原则,持续加强收入质量监控,切实提高税费收入质量。锚定组织收入工作目标,坚定信心、真抓实干,采取扎实有效的税源建设措施促增收,促进税费收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税源建设工作中以强化服务、加强管控为抓手,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坚持长久抓和当下管相结合,持续夯实税基、培植壮大税源,通过查找薄弱环节、破解开源困局、防范流失风险,不断强化税收监管、积极推动组织收入工作难中求成、见行见效。
三、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不断健全执法矛盾纠纷机制,构建税收争议快速响应解决模式。深化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建设,畅通“面对面”税企沟通渠道,协同全局部门源头化解矛盾争议,高效处理各类涉税诉求工单。依法依规办理复议诉讼案件,强化案件办理制度,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坚持按照《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复议答复,办理复议应诉案件。
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方面,制定了《青秀区税务局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投诉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指引》。行政执法监管方面,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流程监督管理,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法院拍卖不动产业务相关流程规范》《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流程》,通过对各类行政执法事项建章立制,有效指导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健全青秀区税务局依法行政制度,完善优化行政执法流程,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力度。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扎实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统筹抓好全局执法记录仪影音资料及设备的管理。结合我局执法实际情况形成《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当事人及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每季度开展执法记录仪抽查,针对执法过程中执法行为、语言等,推动执法规范化、透明化。严格落实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对较大数额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法制审核的事项全部纳入法制审核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青秀区税务局严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的通知》要求开展执法公示工作,就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结果等信息在官网上及时公示。
(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着力提升执法规范性、公正性、合法性。行政许可方面,全面推进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好承诺时限规定,确保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结做到“零超时”。行政处罚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把牢处罚的实体和程序的合法性、合理性,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规范行政处罚流程与文书写作。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原则,依法适用“首违不罚”等规则。案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的职权内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合理原则,统一执法尺度,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防止不作为、乱作为。行政确认方面,通过全方位宣传、专人管理落实方式,完成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逐户逐项指标自查工作。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以问题线索为导向提高事前监督力度,构建“排查—研判—甄别—预警”前置机制。查阅巡察整改台账,深挖整改措施逻辑不严谨等问题,制发《监督建议书》,并同步研判业务流程漏洞、责任缺位等潜在线索。建立举报信访工单定期分析机制,做好谈话提醒,夯实监督前端防线。
以抽查检查为抓手规范事后监督体系。纪检、法制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记录仪使用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影像资料、领用审批等环节。同步将问题纳入党委专题会商,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及时限,推动执法规范化。准查找风险疑点。
七、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一)提高税务干部法治素养
组织青秀区税务局新公务员参加全国税务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以考促学提高干部法治素养,全员获得执法资格证书。组织青秀区税务局法制工作人员、公职律师等参加全市法制综合业务培训班,增强业务能力,提高法治思维素养。
(二)强化法治人才培养使用
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充分利用外聘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执业经验和法律知识,在促进青秀税务工作的制度化和法治化建设,规范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工作,防范法律风险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不断壮大公职律师队伍,深化公职律师管理和服务,不断充分提高公职律师在税务法治工作的参与度,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的积极作用。
八、问题和不足
(一)跨部门协同共治的深度与广度有待拓展
重点行业、新兴业态监管存在盲区,不动产信息获取困难,房土两税税源采集存在缺漏;企业注销、股权转让等环节信息交互不畅;欠费追征难度大。要实现税收治理现代化仍需要多部门协同发力,同市场监管、司法、自然资源、人社等部门在数据实时互通、业务深度融合、联合惩戒共治方面,仍存在协作壁垒。
(二)服务质效有待提升。社保费争议处置工作流程长、数量大;部分税费业务事项流程繁琐。如何畅通争议解决渠道,提升问题化解效率,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仍可进一步强化流程制度。
九、2026年工作思路
(一)深化党建引领,筑牢政治保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抓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长效。坚决做好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专项治理。压紧机关党建责任链条,深化清廉机关建设,深入实施“党建强基”五项行动。抓实巡察、审计整改整治。
(二)推进“强基工程”,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依法依规依税源征税收费,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研判税源态势,挖掘平台经济、新兴业态等新增量,加强欠税分类管理。建立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加强政策执行反馈,及时解决企业政策适用难点堵点,建立政策落实成效评估机制。深入实施“强基工程”,制定税源分局规范化运作工作指南,完善税源分类分级管理模式。聚焦成品油、农产品、医疗等重点行业,开展涉税风险专项整治。
(三)站稳人民立场,优化营商环境
拓展涉税信息来源,强化合规管理的坚实支撑,促进公平公正。全面完成服务厅转型升级,做好望园办税服务厅转型成果的固化与推广,扎实推进凤岭办税服务厅的转型工作。拓展数字化服务场景,积极应用上级推广的新兴技术工具,探索更多业务“全程网上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