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国家税务总局、省市级税务部门工作部署,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将依法治税贯穿税费征管、服务、监管全流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方面

坚持把理论武装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构建“党委示范领学、支部主动深学、党员联动践学、青年对标勤学”的常态化学习模式。持续优化学习质效,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深研关于税收工作、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与工作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纳入学习体系,确保理论学习方向不偏、落实行动有力。党委会通过常态化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带头讲授专题党课等多元形式,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引,推动实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执法为民的行动自觉,以及履职尽责、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动能。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方面

(一)依法依规组织收入

通过加强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管理组织收入,研究包括减免税优惠政策管理,退税政策管理和规范政策执行口径在内的政策适用管理工作,确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不折不扣精准落实优惠政策;同时提升风险防控质效,切实堵塞税收漏洞。

(二)开展权责清单修订

严格按照党中央有关部署、“三定”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法律和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税收执法实际,梳理现有制度规范,整理编制本单位权责清单以及相应的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全面准确梳理本单位的权责事项,确保不越权、不漏项。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方面

(一)强化政策执行标准

聚焦落实政策适用性管理工作,统一优惠政策适用管理的执行口径。实行企业分类管理,建立精准推送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兜底辅导。

(二)强化入户执法管理

结合基层征管实际,针对入户执法、制定专项管理流程,在电子系统上设置入户执法系统审批流程,细化执法步骤和审核要点,确保执法行为有章可循,从制度流程层面降低执法随意性风险。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方面  

(一)健全决策规则机制

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执法事项集体合议议事规则》,明确重大执法事项范围,规范调研论证、参与主体、合法性审查等流程,全年共完成合议十余次,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强化决策智力支撑

充分发挥业务骨干、“三师”、法律顾问作用,为重大决策、合同签订等提供法律意见;强化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全年审核重大执法决定、税收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回复书等事项十余件,邀请业务骨干团队、法律顾问参与审核,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程序正当。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一)推行税收执法信息公示

在大数据平台公示执法主体、权限、流程、欠税信息、非正常户认定信息、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初步结果、准予行政许可结果、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等信息7万余条,做到“应公示尽公示”。

(二)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

聚焦税款征收、实地核查等高频场景进行标准化记录,明确执法流程、标准和责任边界。做好执法记录仪集中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做好音像记录管理和归档工作;并对执法音像记录内容进行标准化检查,对影像资料进行台账化管理并与入户执法电子审批记录进行比对检查,实现执法记录标准化全覆盖。

(三)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明确审核范围、标准和流程。严格按照本单位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对照审核事项清单,对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准确、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文书是否齐备等进行审核,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规范化建设。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方面  

(一)现场问题即时解决

持续深化办税服务厅功能转型升级,扩展简事快办业务范围,率先完成丢失发票行政处罚前台前移,办理时效压缩至当场办结。依托“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辖区商圈设置宣传咨询点,接待群众咨询,现场化解各类涉税诉求。

(二)诉求响应闭环管理

建立健全诉求响应闭环管理机制。一是推进社保缴费争议“一站式”处置中心实体化运行,全年化解争议一百余起;二是整合诉求渠道,统筹“好差评”“办不成事请找我”、征纳互动、12366、12345、市局小呼中心等多源诉求,实现全量及时响应。

(三)建设枫桥式办税厅

完善争议调解机制,办税服务厅设立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立“三师+业务骨干+法律顾问”组成的专业化调解团队,实现“小事不出厅、大事依法化解”。协调调解团队现场化解,促进争议矛盾及时、高效处理。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

(一)优化线上办税服务

紧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推行“网上办为主、自助办为辅、大厅办兜底”的服务模式,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群体的精准辅导,提供个性化申报方案;在办税服务厅探索将简事快办岗和咨询岗合并,实现简易申报、数电票核定等业务前移,简易申报纳税人可实现“即来即办即走”。推行线上导办预约服务,作为全市首个试点单位,利用“桂税e点通”预约办税功能,对到厅办税的纳税人推行线上预约,引导纳税人形成“优化线上办、疑难互动解、线下预约办”的办税习惯。2025年度累计500余户纳税人体验了预约导办服务,预约到厅的纳税人平均等待时间压缩至10分钟以内,有效将征纳矛盾前置预防。

(二)构建纠纷化解体系

强化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全面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优化复议受理、审理流程,推行“复议+调解”工作模式,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健全“法律顾问+业务骨干”应诉工作团队,组织旁听庭审活动,提升行政应诉能力,有效维护税务执法权威。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方面

(一)管党治党从严从实

扎实推进管党治党从严从实,压实“两个责任”,聚焦学习教育不扎实等问题,纪检部门与职能部门开展会商、制发提醒通知书、监督建议书。围绕酒驾醉驾、土地增值税清算等重点领域通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举办“税务领域‘微腐败’治理”专题讲座,发放廉洁家书等多种形式,深化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守底线,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二)深化内控监督体系

围绕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构建“日常监督+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的立体化监督体系。建立信息化内控监督指标体系,利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开展日常动态监控,及时对预警的异常数据进行提醒,对提示的执法过错进行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开展执法质量专项检查,按季度开展现金缴款、执法记录仪使用检查。重点抽查发票审批领域执法行为的合规性及违规“过手”税费疑点核查工作。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方面

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要求,以数字化赋能智慧税务落地,深化数字化转型。依托电子税务局实现发票管理、申报异常处理等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推出“远程帮办”“同屏辅导”等服务举措,大幅度缩短纳税人平均办税时间。配强征纳互动团队,深化“问办协同”服务效能,依托“远程虚拟窗口”服务模式,打破地域壁垒,提供跨区通办服务,有效提升办税缴费的便捷性和获得感。通过执法记录仪、远程视频执法确保全程留痕可溯。依托电子税务局、税企微信群等渠道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增值税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直达快享。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方面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压实主体责任链条,严格落实“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税费征管、政策落实等中心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调整充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优化“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推”的责任体系,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核心指标。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十一、2026年全面依法治税工作谋划

(一)深化法治理念培育

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创新培训形式,通过案例教学、模拟执法等方式提升干部执法实战能力,重点加强新兴领域税收政策和执法规范培训,打造专业化法治税务队伍。加强普法宣传,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法律意识。

(二)持续抓牢主责主业

严格遵循税费征管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主动对接地方产业发展规划,深入开展税源培育,积极涵养优质、可持续的税源体系。做好重点项目跟踪服务,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三)提升执法质效水平。

全面推行执法标准化建设,统一执法文书、裁量基准和操作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制度执行跟踪问效机制,开展制度落实情况督查,确保制度落地见效。坚持依法治税,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执法流程,推进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提升智慧法治水平

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依托大数据精准推送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直达快享。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拓展法治服务场景,实现政策解读、争议调解等服务线上化、智能化,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