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税稽公告〔2019〕1号
广西元圣兴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3MA5KDJW867):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10月31日对你公司做出了《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南市税稽处〔2018〕102号)、《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市税稽罚〔2018〕84号)文书,因你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经营,多次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上述文书仍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南市税稽处〔2018〕102号)、《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市税稽罚〔2018〕84号)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稽查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