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税三稽公告〔2018〕134

广西南宁帷畦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3MA5MWGTX9M):

你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你公司走逃失联,无法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南市税三稽罚告〔2018〕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南市税三稽罚告〔2018〕94号)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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