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税三稽公告〔2018〕218号
广西南宁市社科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50100315917614):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作出税务处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于2018年11月8日制作了《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南市税三稽处〔2018〕60号)、《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处罚决定书》(南市税三稽罚〔2018〕39号)文书,因多次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上述文书仍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南市税三稽处〔2018〕60号)、《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市税三稽罚〔2018〕39号)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