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金振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0126MA5L4DDB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局南宁市税务局稽查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南市税稽强催〔2021〕1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20

电话:0771—5706173。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428

附件:《国家税务局南宁市税务局稽查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南市税稽强催〔2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