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海春宽相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0128MAA795YT8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南市税三稽强催〔2024〕27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143号2楼209室
电话:570522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4年 4月26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南市税三稽强催〔2024〕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