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酷千贸易有限公司(91450100MA5KAW1R3U):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南市税三稽检通〔 2025 〕50 号)、《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南市税三稽通〔2025〕66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南宁市望园路19号
电话:0771—5708854。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南市税三稽检通〔 2025 〕50 号)
2.《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南市税三稽通〔2025〕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