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7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高新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7楼,邮编:530007,电话:0771-5816529,传真:0771-581652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新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围绕服务税务系统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新区税务局按照《条例》规定,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推进、指导、协调、监督高新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专门负责高新区税务局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高新区税务局严格做好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严格规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做到“先审查、后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合法合规、及时准确、真实有效。按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新区税务局根据权责清单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通过上级税务系统网站及时准确公布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高新区税务局依托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围绕税收各项政策、热点问题做好公开、解读和回应工作。2023年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00余条。高新区税务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严格履行登记和审查程序,畅通申请渠道,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和要求受理申请并分类告知。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多措并举,按照上级税务部门部署安排,持续调整优化门户网站相关板块,将高新区税务局网站板块打造成目录更清晰、内容更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2023年高新区税务局主要通过南宁市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厅通知公告栏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与高新区税务局人事任免相关的文件。加强政府网站日常运维监督管理工作,结合上级税务部门对政务网站相关安全性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网站运维管理工作,及时修改监测到的网站错情,确保网站内容更新及时、发布准确。2023年高新区税务局政府网站在内容保障、信息安全上未发生过被国家、自治区通报批评以及被投诉、被媒体曝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上看,2023年,高新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条例》以及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还是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部门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日常工作中,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工作中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内容存在错别字等影响政府信息规范公开的情况。

下一步,高新区税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继续加强政务公开人才培养和业务交流,提高政务公开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以进一步提升各部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提高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高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