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http://guangxi.chinatax.gov.cn/)、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x.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横州市横州镇茉莉花大道382号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邮编:530300,电话:0771-7222244,传真:0771-7219162,电子邮箱:nnhxgs3576@163.com。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和横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横州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夯实政务公开基层基础。依托门户网站、智慧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00余条,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建设文明美好新横州。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1件自然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不予公开信息,已按有关规定答复申请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横州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1名局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明确领导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维护工作,由办公室协调其他责任股室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宜;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联系人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横州市税务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南宁频道、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除了使用智慧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纳税人学堂、基层单位宣传栏等公开、张贴重要公告文件,与横州市融媒体合作,利用《横州时讯》报纸、“横州发布”“花乡印象”“横州云”等新闻媒体多渠道进行及时有效的信息公开,还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依托钉钉征纳沟通平台、电小税等形式,拓宽主动公开的深度与广度,有力普及了“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审查流程,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手续,对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和发布审核,由申请发布公开信息的部门填写保密审查表、对外发布审批表等材料,经分管局领导签字后予以发布,规范信息发布台账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对因未审查或审查不严导致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严肃追责。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造成重大失误被追究责任的情况。确保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畅通,公众可通过对外公开的监督举报联系方式、纳税咨询等函电渠道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社会监督,完善监督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由于人员变动较大,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兼任其他工作较多,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有所欠缺,公开内容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成为一种自觉,按时更新信息内容,提升公开信息质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内容创新,积极创新解读形式,结合税务工作实际,确保群众看得懂、听得懂,不断丰富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横州市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