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江南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核心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度融入税收征管服务全过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江南区税务局聚焦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和涉税服务需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维度。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南宁频道、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多渠道,主动公开机构职责说明、涉税办理指引、税收执法动态、政策宣传解读等关键信息。2025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等执法类信息,同时发布非正常户认定公告12次、欠税公告38次。此外,组织涉税中介“执业第一课”8场,在20个税企交流微信群开展实时答疑,外出政策辅导4次,累计覆盖宣传对象26318人次,确保税收政策精准触达各类涉税主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江南区税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明确收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全环节工作闭环。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原则,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完善内部审查机制,提升答复内容的合法性与针对性。2025年,江南区税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人为自然人,已按照《条例》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答复工作,确保申请事项得到妥善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江南区税务局不断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遵循“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的工作原则,制定主动公开信息送审单,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各环节审核责任。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台账,加强对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文件的动态评估审查,对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信息及时调整公开属性,确保发布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全年未发生因信息管理不当引发的泄密或舆情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江南区税务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建立常态化维护机制。安排专人每日对网站运行状态、页面展示效果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查并处理网站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于超出本级处理权限的复杂问题,第一时间向上级机关反馈汇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始终保持稳定、顺畅的运行状态,为公众获取信息提供可靠保障。

(五)监督保障

江南区税务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领导分工责任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细化考核任务、压实考核责任。建立多部门联动监督机制,由办公室牵头,纪检组、法制股等部门协同配合,定期对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流程进行检查。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兴税”平台、案例研讨等方式,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规定等相关知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江南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需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思想重视不够到位,部分干部缺乏主动公开意识,对公开边界、保密与公开的平衡把握不准,存在“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的现象;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不够全面,信息更新滞后;三是评价机制缺失,未建立有效的纳税人满意度评价机制,对公众反馈的问题,缺乏快速响应和改进机制。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江南区税务局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干部绩效考核,提高权重,与评优评先挂钩规范公开内容,守住保密与脱敏底线,整理公开目录与清单,明确必公开事项(执法、许可、处罚等),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定期梳理新增公开事项;三是健全评价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引入交叉检查,避免自查流于形式,畅通外部评价反馈渠道,建立纳税人满意度评价机制(线上问卷、线下走访),设立公众反馈快速响应通道,对反馈问题24小时受理、72小时反馈整改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江南区税务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补充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