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http://guangxi.chinatax.gov.cn)、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x.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隆安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548号,邮编:532799,电话:0771-6521502,传真:0771-65215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严格遵循《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的信息未发现存在虚假、不完整的情况。2024年,我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南宁频道、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规范化有关要求,对外公开了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信息,依托门户网站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完善依申请流程,提高工作透明度。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配齐工作人员,建立分管局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和信息公开人员审查机制,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通过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纳税人学堂、单位宣传栏等公开、张贴公告文件和宣传最新税费政策,持续拓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二是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南宁频道、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及时将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版报送至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以便社会公众查阅。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二是健全监督体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和监督,实行“三审三校”制度,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局内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判定把握不准,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仍需进一步拓展和优化,以满足公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加大组织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全局干部业务能力,同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级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二是拓展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的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