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以下称“兴宁区税务局”)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http://guangxi.chinatax.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120号,邮编:530000,电话:0771-2413503,传真:0771-241153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畅通公开渠道,推进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对外宣传栏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南宁频道等渠道,对工作动态、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或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税收执法等相关信息进行对外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00多条。

(二)规范办理流程,落实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坚持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原则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2023年,未收到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严格审核发布,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持续完善配套制度,细化工作要求,在对外发布相关税收执法等相关信息前,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需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和《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对外发布审批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规定要求履行对外发布审核审批手续,并按照权限及时推送上级部门审核发布,严格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发布。

(四)协助上级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目前,兴宁区税务局的政府部门网站为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南宁频道,主要由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统一管理维护,兴宁区税务局将需要更新的公开信息推送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审核,并由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负责统一对外公布公开,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抓常监督考核,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评体系,细化压实各部门责任,通过强化对各部门政务公开绩效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兴宁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主要体现在对政务公开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较少,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遇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渠道不够多,目前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为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公告栏、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南宁频道,政务公开渠道有待于更多元化。下一步,兴宁区税务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税务部门的决策部署,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通过练兵比武、晨会等制度,加大对内培训力度,让从事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建强政务公开队伍。二是丰富政务公开渠道。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对外公告栏及南宁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全面公开办税流程、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兴宁区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