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兴宁区税务局”)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http://guangxi.chinatax.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120号,邮编:530000,电话:0771-241350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兴宁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税收政策落实和公众关切事项,严格按照《条例》,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持续拓宽主动公开范围。持续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聚焦税费优惠政策,强化信息化手段支撑,规范税企业互动群管理,实现推送精准化。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及时主动公开最新税收政策和解读、采购公告和税收执法等相关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此外,还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办税服务厅”的厅站联动新模式,深入朝阳商圈、社区联合开展政策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据统计,2024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30多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程序。严格执行《条例》有关规定,以《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为指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加强工作人员技能培训,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24年完成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事项共2件,均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的情形,无申请结转下一年度办理。

(三)提升政府信息管理力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明确各个岗位职责,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严谨;严格信息公开纪律,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拟制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和公开前的保密安全审查力度,防止失密、泄密情况的发生。

(四)协助上级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兴宁区税务局的政府部门网站为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南宁频道,由南宁市税务局统一管理维护。兴宁区税务局对外公开内容均由南宁市税务局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批准,不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五)优化监督保障机制。2024年,兴宁区税务局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内各单位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人员培训情况进行考核,严守纪律关。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途径,认真采纳合理建议,积极解决存在问题,自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兴宁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纳税人缴费人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具体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处理流程有待完善,税费政策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升三方面。针对以上问题,兴宁区税务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对照《条例》和《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健全内部工作处理流程,加强与业务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二是联合普法办、社区等多部门举办政策宣讲,联合产业园区、商圈、政务大厅等部门传递新政策,依托“小鱼儿工作室”制作长图、政策解析小视频等接地气的方式阐述政策热点,丰富公开形式。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系统性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提高工作水平,规范发布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使发布工作衔接更为顺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兴宁区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