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120号,邮编:530000,电话:0771-241350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兴宁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核心任务,严格执行《条例》要求,秉持“公开模式常态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管理精细化、公开载体多样化”的工作思路,通过公开促进工作规范、提升工作效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锚定中心任务,推动主动公开提质增效

始终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重点问题,持续深化基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税费征管相关事项,精准发布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等关键信息,确保政策红利精准送达、涉税信息公开透明。全年通过官方门户网站累计公开各类信息49条,通过常态化公开助力构建亲清税企关系,为优化区域税收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二)恪守法治底线,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严格遵循“依法、规范、高效”原则,健全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登记、办理、答复、审核、归档等各环节要求,严把程序关口。坚持按时限办结、充分沟通、清晰释法,加强办理过程中的针对性沟通,深入解读政策规定,详细说明法理依据,切实解决问题。2025年,兴宁区税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强化精细管理,筑牢信息公开安全防线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坚决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实现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分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的精准管理。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严格把控信息审查关口,严密防范失泄密风险。持续增强税务干部信息公开主动意识,通过规范透明的信息管理营造阳光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

(四)优化平台建设,畅通政务公开服务渠道

以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南宁频道作为主要公开平台,严格按照南宁市税务局管理维护要求,所有对外公开内容均经南宁市税务局严格审查批准后发布,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为社会公众提供畅通、可靠的信息获取渠道。

(五)压实监督保障,凝聚协同推进强大合力

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制度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全局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深化政务公开理论学习和实践探索,持续提升干部队伍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兴宁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期盼,仍存在两点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岗位交接时存在断档现象,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体系有待进一步压实;二是流程效率仍有短板,部分股室对于政务公开流程不熟悉,信息发布偶有延迟,部门之间协同共享机制不够顺畅。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三项针对性措施:一是强化规范管理。制定公开事项规范指引,明确发布要素、格式及时限,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履职能力。二是优化流程设计。梳理规范现有审批流程,明确各环节职责时限,加强部门间衔接配合,提升公开及时性。三是健全监督考核。将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开展日常自查,畅通反馈渠道,动态优化举措,持续提升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兴宁区税务局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